近来发觉我们的政坛很流行诉讼。只要认为对方的语言或是行动,对自己那小小脆弱的心灵造成伤害,就会采取法律行动。308前后,曝光率最高的继政治人物之后就是律师。

霹雳州事件、安华事件、以及牵涉到政治人物的课题,总少不了身着黑色大袍的律师。政局越乱斗争也越多,政治人物对不同阵营的政敌呛声,党内同志互斗,媒体政客大斗法,而事情往往到最后都闹到法庭去做个了断。这时也就有劳这些身着黑色大袍的法律精英来捍卫本身的利益。

在古代,如果没有背景,乱世时代最好就是从军,因为一来有饭吃,二来只有你欺人没人敢欺你。现在时代已经不一样,我们不像以前战国的时代,就算政局再乱,也不至于缺粮,地方官员也不敢胡来。所以,也不需要去从军来保护自己。只不过,在大家喜欢诉讼的年代,律师可是一个不错的行业,只怪鍾某无才,当不了大状,除了羡慕也只能妒嫉。

我不是妒嫉律师生意好,只是觉得政治人物不应该把诉讼当成保护自己政治利益的唯一方法。当然,政治人物跟普通市民一样,拥有权力去捍卫本身的利益,国家也允许任何人可以通过司法来讨回公道。只是,我认为如果非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该尽量的避免进行诉讼。

诉讼案将会引起各方面的问题,一件简单的事情可能会变成非常的复杂,将会费事又费力。除了对起诉人或是被起诉者也带来了许多的不便,也会造成法庭的案件越来越多,为了处理这些案件,法庭必需加派人手,这样一来将会浪费国家的资源。

有些政客们每次的诉讼都要求索偿千万亿的赔偿,我不懂法律只是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有千万亿来给你做赔偿?一个从政者最重要的是信誉,再来就是肚量。政治人物必需了解政坛是一个大染缸,形形色色人物聚在一起的大染缸,非常复杂,是非也非常多,斗争更不在话下。

如果一位政治人物有信誉,他所说的话一般上都会被民众接受,就算被人歪曲或是诬赖,只要对民众坦诚的交代,人民一般上都会接受,也不会去理会诬赖者所言。对于诬赖者,他不但无法得逞反而会让民众感到厌恶。如果凡事无论大小都要进行诉讼,这些政治人物不是很忙吗?再说,我很怀疑这些政治人物去哪里找这么多经费来聘请律师来为他们进行诉讼?

政治人物也要有大量,所谓宰相肚里能撑船,要当官就必须清楚这个所谓官场文化。凡事都要争到底,得理就不饶人。每样事情都看不开,口口声声要当人民代表要当领袖,就连一点点的伤害也承受不起,这种人还能担当什么大事?人家批评几句或是诬赖几句,就感觉到受伤害感到愤愤不平,既然受不了就不要留在官场里打滚,还是早点辞官归故里吧!

从政者应该把精神放在政务上,把诉讼的勇气与斗志放在政治的斗争上,那些无关痛痒的毁谤,真的不需要太过在意,也不需要加以理会。

注:作者部落格 http://politicchannel2.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