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中华总商会会长丹斯里陈国平吁涉及各造妥善处理豆蔻村事件,避免影响槟投资与商家信心。他也呼吁涉及豆蔻村事件的各有关人士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合情、合法的方案以解决这一项课题。

丹斯里陈国平说,商会并不认同一些人士在豆蔻村事件上要求当今州政府以土地征用法令强制收回这片村庄,还给村民。这显然不是一项可行的解决方案, 因为这涉及数额庞大的赔偿金,州政府没有能力负担。在这方面,州政府不可以为了豆蔻村而立下一个先例,不然,在今后,凡是村民反对的发展计划,州政府就要回购土地。

目前政府、发展商和村民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如何妥善及和平的解决这一个因为发展需要而引起的问题。商会反对任何激进、暴力、无视法律判决的行动。我们呼吁各造不应该为了政治需要而破坏州内的投资气氛。

商会认为州政府在处理都蔻村事件上绝对不可以罔顾土地拥有权和发展图测已经获得批准的事实,这是法律上的保障,是商家信心的依赖,大家必须接受、认可和执行。最后,他也呼吁槟州政府要妥善的处理这个问题,以免影响州内的投资气氛和商家的信心。

以上是槟州中华总商会会长丹斯里陈国平发表的文告,详细内容可以游览媒体网站。

槟州首长林冠英多次呼吁前朝以及国阵中央政府,配合州政府共同发展槟州,但是,他却不停的在玩弄政治课题。林首长在此事件上要求许子根向中央政府讨钱以便买回豆蔻村地皮,也警告发展商并扬言不惜代价终止此计划。

反观,一直以来被公认为林首长的大力支持者的丹斯里陈国平却比较务实,从他的文告中证明这位会长比我们的首长还要有智慧,处理事情不转弯抹角,也不会为了政治利益而逃避责来任歪曲事实。

林首长如果真的要怪,就怪罪党内那两位也是律师出身的议员。我只怀疑身为律师的议员们在当时难道不清楚事件的进展?他们应该知道州政府的权限,如今看来,我只能说,深懂法律的他们是明知故犯,目的是要赢取选票捞取政治资本而已。

我想,首长应该多多向会长学习,一个不如会长的首长要如何领导槟州向前迈进?

注:作者部落格 http://politicchannel2.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