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连玉基金自1988年始颁发“林连玉精神奖”,至今已进入第廿一届。本年度“林连玉精神奖”提名日期由即日起开放至2009年10月1日。

推荐者所推荐的候选人或团体必须是对民族文化或母语教育有显著贡献者,同时尽可能推荐健在者,因这荣誉是其生前就应获得的。

推荐者可根据以下范畴提名候选人或团体:

在终身成就、社会抗争、社区服务、学术贡献、文化建设方面有杰出表现者,其行为对推动当前社会发展有特殊意义,符合林连玉精神的实质而能够成为其他人榜样者。推荐人可以是团体或个人,唯在呈上提名表格前,必须确保被提名者(或在特殊情况下,其家属)愿意接受提名。

遴选委员会将从以上五个范畴中选出不超过三个个人或团体,所以并非每个范畴都会每年颁奖。

提名表格可向林连玉基金行政处索取或上网下载。地址:321-D,Lorong T.A.R.Kanan (1),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50300 Kuala Lumpur. 传真:03-26971970,电邮:info@llgcultural.com,网页:www.llgcultural.com。若需要更详细的资料,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本会行政部玉芬,电话:03-26971971/2。

颁奖日期是2009年12月12日(星期六),晚上七时正,于吉隆坡尊孔独中礼堂举办的华教节晚宴暨林连玉精神奖颁奖典礼上颁发。

其他提名细则,请参阅林连玉精神奖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