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闲来无事,翻了《烈火雄心III》看了看。剧情播到黄宗泽买了一个花篮送给救了他一命的王喜。间中就只一句话吸引了我:“这个花篮没有超过500块,绝不会让您触犯公职守则中规定公职人员不可以接受超过500块的礼品”。

一向来我都不真正看连续剧,因为我总认为这很浪费时间,今天我改观了。

一个不到30秒的对白,让我深刻感受到我国公职人员的腐败。

在我国或很多发展中国家,金钱政治已经是一个潜规则,权与钱的挂钩已经成为一种惯例。所谓天下皆贪,就等于天下无贪。政治人物和商业巨子勾结在很多人眼中已经变成理所当然的。更为可悲的是,我接触到不少年轻一代的政治人物,一样默认于以上的潜规则。我想如果任由这一班人在未来领导我国,那么金权勾结在未来一定变成一种明规则。

在还未正面接触就选择弃械投降,那才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大的悲哀。

投降的理由很多,但是简单来说不外乎这是一个游戏规则,如果你不认同,那你注定要被淘汰出局,所以如果要继续留在圈子里,那你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有服从这一条路。我没有办法不认同要加入游戏就一定有接触那趟浑水,但是同时我们是不是可以想像制衡的方法,重新设立一套新的游戏规则呢?

各位是否还记得香港1960年代香港众多警察集体贪污案中,吕乐、韩森、蓝刚及颜雄号称“四大华探长(不记得的话,可以去看华仔演的五亿探长雷洛传),那时香港警队贪污严重,正是天下皆贪的情形。警队内有一个反贪污小组,但是效力很小,如果对某人作出调查,有机会连调查员自己都被楸出来。事实上不少警员以因为各种原因而被逼想贪污妥协,介入行贿和受贿的行列。

这个场景和现在的马来西亚很相似吧?

以上香港的故事,接下来怎么演变呢?

“1973年10月的立法局会议上,政府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于1974年2月成立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以替代香港警务处反贪部之工作,廉政公署成立后更实时接手调查葛柏案,全力缉捕这名曾红极一时的总警司归案。

廉政公署成立时,民众本来对廉署没有太高期望,事关过去政府有关反贪污的行动都以失败终结。但由于廉政公署直接向港督负责,并独立于公务员体系,以致很快就在民间建立声誉及威信。但初期对于警队的调查,由于牵连甚广,使警队内人心惶惶,最终引起警员的不满,因此爆发警廉冲突。及后宣布在1977年以前所曾经贪污而未经检控的政府公务员可获得特赦,冲突才得以平息。

多年以来,廉政公署致力打击贪污,使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城市之一。廉政公署亦致力与其它国家及地区的执法机关共同打击跨境贪污罪案,成绩斐然。一些国家的反贪污部门也以ICAC作为英文简称,如南韩、澳洲、模里西斯等。香港主权移交予中国后,廉政专员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之一,需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7条订明廉政公署独立运作,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这就是香港的转捩点。

我并不想老调重弹反贪污委员会需要改革、怎样改革、如何查案。

我只想对马来西亚人都说,任何改变,由我们每一个人开始。

我只想对政治人物说,能不能请你们改变思维,尝试为我们争取马来西亚版本的转捩点呢?

我只想对那些参与政治或即将参与政治的年轻朋友们说:年轻人就应该做出改变,不应该跟从过去的陋习。明日的光辉,由你我开始!

明天的游戏规则应该由我们来制定!别给自己任何藉口!

注:作者部落格

http://thooi.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