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诗杰就是翁诗杰,一点都没有改变。

继之前的“我不需要向全世界解释之后”,翁总现在又多了一句足以显示他的高傲、无知的名言,就是“马华内部的事情不须对外公开”。

作为公众人物,别说是公事,即便是私事,也避不了大众眼光的审核。

这样的例子,远的就有蔡细历,近的就有刘德华。

公众人物既身为公众人物,享受身为公众人物的待遇及特权,就必须为其自己的社会形象负起责任。而做为大众的榜样,他们就绝对有责任对外维护自己的形象。

私事已经是这样。而公事就跟不必说了。

任何公众人物,尤其是政治人物,都应该对其所作出的政策、指令所负起向公众解释的责任。

为什么?!因为是人民让你坐上这个职位,让你有如此大的权力!

人民是老板,难道老翁你忘记了吗?

不,从翁大总会长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压根儿没有把人民当成老板过!

注:作者部落格 http://angwoeishang.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