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观察我国最近几场补选后,发现一个不得不提出来以防恶化的问题。

我们都痛恶贪污令这个国家发展停滞不前,我们都谴责国阵政府常常用钱来贿赂选民以换取支持。然而在许多时候,许多在野党领袖及论者却呼吁选民“钱照拿,票投反对党”。

试想想,我为了获取你的支持而给你好处,然而你得到了好处却背叛了我,这样对吗?

今天选民拿了国阵的钱,却把票投给在野党,这样对吗?

我们可以辩称这是要教训国阵,叫他们别以为用钱能买人心。然而,收钱的人是否认为收钱(受贿)是对的?如果是这样,我们凭什么立场教导自己的孩子不要贪污?

我们也可以辩称这个不同,国阵给的钱本来就是人民的钱,我们不收,他们也会浪费掉;或犹有甚者,别人收,我不收,我不是笨蛋?

这样的说法只是为自己的错误辩护。我必须强调,如果我们真要拒绝国阵,请不要给它希望。国阵以为派钱、拨款、发礼物可以收买选票,选民应该做的不是表里不一,钱照收、票反投,而是应该拒绝国阵的贿赂,明确地告诉国阵:我不吃你这一套,我不支持你。就因为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容许这样的事发生,纳吉才会说“金钱政治是技术问题”,ISA才会说“金钱政治不是贪污”,还要合法化金钱政治!

在野党也不应该鼓励选民这样做,试想想,如果同样的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在野党岂不自打嘴巴?也许在野党可以自命清高,不会贿赂选民,但是政治人物的话我们可以相信多少?况且无论出于什么样的情况,这种是非不分的论述不应该继续受到鼓励。要杜绝贪污,就该言行合一,否则有什么资格说别人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