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8岁公民应自动成为选民
18岁行使公民权已经是全球的趋势,马来西亚应该在政治制度力求先进及符合国际发展,以充实竞争先进国的条件。
他说,现有的选民登记制度实在繁文缛节,浪费人力资源,时间和金钱,而且成效不理想。
刚出炉的民联纲领中的第一题“透明与真正的民主”中的的C条款即“干净,自由与公正的选举制度”之第1项即“允许所有满18岁以上自动成为选民”。
人民联盟三党即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和回教党在今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届民联大会,而推出民联纲领。
黄锦河表示,全世界共有162国家的投票年龄门槛是18岁,其中包括先进国之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澳洲、意大利等,以及很多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的安柯拉、波札拿及查德等。
我国邻居泰国与菲律宾的投票年龄都是18岁,而在印尼年龄17岁就可投票。
他说,实现全民投票是民主政治其中一重要程序,让投票权年轻化是步向全民投票的发展进程,没有全民投票的措施,不能算是真正的民主政治。
而且投票权是公民权利,所有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都应该有投票的权利。
他认为,把行使投票权年轻化可以让更多年青的马来西亚公民认识及关心国家政治,让我国的年轻人提早关心公共事务,这对于提高政治与爱国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降低投票年龄可以让更多年青一代通过投票来参与国家政治政策与发展,肯定年青人在国家决策的方位,使他们能感觉到是国家重要的一员,有决定国家政策的影响力。
黄锦河强调,提高年轻人在国家的角色是重要的,这可以改变一般青年对政治冷淡,以及我国的政治意识的低落的现况。
而人民政治意识的提高,有助于培养更多杰出的政治人才,加强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使马来西亚成为更有素质及强大的国家。
根据首相署发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10月30日为止,我国共有430万零542名年满21岁,却没登记成为选民的大马公民,近等于三分之一的足龄者。
由此可证明,国阵政府的选民登记制度的失败。政府不应该一错再错下去,不然只有耗费更多的国家资源与时间。
黄锦河因此支持所有满18岁的马来西亚公民都自动成为合格选民,以确保所有足龄的马来西亚都能拥有投票权,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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