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虽然不是律师,但法院对双大臣的裁决,确实是说明苏丹可以革除大臣。

我们国家最高的权力变成属于苏丹,而不需要三权配合。因为州议会不用解散,已委任的大臣还没有辞职,苏丹都可以革除或重新委任,甚至也不用在州议会表决任何议案。

诚如尼查所说:这项裁决已经带来一个新的三权分立注解。肯定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导致我国目前所奉行的君主立宪民主制度倒退回“君主专制”(absolute monarchy)的体制。

这意味着我们不再需要选举,我们不再需要国会,因为君主可以阻止任何人担任国家或州领导人。

许多时候,问题不在元首或苏丹那里,而是不尊重民选的当权政府。让我们感到可怕的地方是,玩臭的政治人物,可以永远都不必面对下台或改朝换代的命运。它给马来西亚带来一个政治的大浩劫:

失势的政党,可以“诱导”,“说服”苏丹,只要元首,苏丹意愿,要让谁当大臣,当首相,谁就有机会当。

若不准谁当,谁就不能当。以这样的裁决新标准,下一步可以发生什么大事?只要制造一些“混乱”的指责,引起一些“社会争议”,花钱买几只青蛙,随时就有理由可以“诱导”元首,苏丹把雪州、槟州、丁州的大臣加以更换,又有什么问题呢? 下一步的更换大臣,恐怕也可以大大方方的发生在这几个州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