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须提供国民型中学拨款和师资
留华同学会刊载: Jul 6, 2010 6:00 PM | 更新: Jul 6, 2010 6:00 PM
国民型中学是1960年《拉曼达立报告书》和《1961年教育法令》的产物,作为马来西亚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教育部在拨款和师资方面,对国民型中学责无旁贷。
政府对国民中学和国民型中学的发展和行政拨款,应该一视同仁。我国目前有78所国民型中学,它们的前身为华文中学,校内的学生大部分为华裔,校园内的中华文化气息浓厚,华语也是校园里的主要交谈或应用语言,就连校歌也是华语的。
留华同学会表示,部分国民型中学把华文课列为学生必修科,一些老师热心推广马华文学,学生坚持在大马教育文凭考试报考华文,这样的精神和热诚是值得赞赏和鼓鼓励。
无论如何,国民型中学华文老师目前只有师范大学培训,师范学院不再栽培中学华文老师,在华文师资不足情况下,加上政府考试华文科目的超高标准,对国民型中学可谓双重打击。多年来,华文师资大多来自国民型中学的华文班,政府应该给予更多关注,让国民型中学可以稳健发展。
因此,留华同学会吁请教育部重新评估华文考试标准,适当地作出调整,透明化批改方式,以符合当今中五学生的华文程度。
留华同学会这两年来,也不懈为国民型中学提供提升华文师资教学及推动学生学习中华文化的工作。本会在中国有关单位的支持下,与国民型中学校长职工会合作,举办师资培训班。也举办冬令营,带孩子们到中国体验生活,学习中华文化。
留华同学会坚持认为,华社关注独中发展、建设和生源之余,也应该对国民型中学的状况表示关心,这也是留华同学会未来文教发展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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