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搞懂法律和司法程序
这项裁决令许多人大跌眼镜,也纷纷感到不满。民联议员及支持者开始破口大骂,说了许许多多心不的不满,包括明福的家属、民联的支持者、国阵的支持者等等。
验尸庭对明福事件作出判决后,后续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的反应与动作:
第一:总检察署研究判词后当机立断,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在1月7日向高庭提出上诉,要求针对验尸庭的判决进行“司法检讨”。
司法检讨到底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法庭程序,对较早前下判的法庭(验尸庭)所作出的判决进行检讨,包括每一名证人的供词、验尸报告等等,重新进行检讨。
首相纳吉宣布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查实赵明福事件,主要是要在整个调查程及审讯过程中,司法程序是在正常的情况下进行,或受到干预。
不过,许多人开始发炮,指首相为何到现在才成立皇委会,为何赵丽兰早前要求成立皇委会却不受理。
其实,在这方面必须先厘清几个司法程序:
第一:法律不允许一名证人针对同一个事件,作出超过一次的供证。
第二:法律不允许超过一个单位,针对同一个事件进行相同的调查。
总结这两点:如果当验尸庭在进行审讯时,皇委会也同时成立,就已经破坏司法程序。何况,试问这个皇委会的调查对象是谁?是否还有新的证人可以查?
此外,还有些人故意扭曲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谈话:“纳吉:皇委会不调查赵明福的死因。”
这句话说出来,表面看去可以说成纳吉不关心赵明福事件,更可以说政府不负责任。
不过,仔细看完纳吉的谈话,你会发现纳吉要说的是:“皇委会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做,就是调查赵明福事件的司法程序,在整个调查和及审讯过程中,司法程序是否有受干扰,而不是调查死因。”
何况,法律不允许不同的单位调查同一个事件。皇委会当然不会调查赵明福的死因,因为高庭将进行司法检讨,并且针对验尸庭的判决,追查死因。
这样的情况,你会不会再说:国阵政府不关心赵明福事件?
这样的情况,很想问问民联的代表律师,为何当了律师这么多年,却不明的这些司法程序,在验尸庭还在审讯期间,拼命怂恿赵丽兰及民众要求政府设立皇委会,企图破坏司法程序?
注:作者部落格 http://moonpalace001.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