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林连玉是政府不能回避的政治责任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刊载: Jun 23, 2011 6:28 PM | 更新: Jun 23, 2011 6:29 PM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吁请政府,顺应民意,恢复族魂林连玉老师的公民权,不能违逆社会要求,回避政治责任。
内政部副部长李志亮本月22日在国会指出,我国法律没有阐明如何为已故者申请恢复公民权的条例,因而无从考究如何让林连玉恢复公民权。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认为,如果政府具有政治意愿去解决林连玉冤案,当局就应该在政治上为林连玉先生平反,而不是从狭窄的法制角度出发,回避政治责任。
平反林连玉运动提出的诉求,除了争取恢复林连玉先生公民权,更重要是政府应该为本身的错误行为作出补救,纠正自我的错误,还林连玉先生和广大社会一个公道,并给予各族群母语教育平等的待遇。
如果政府只从法律技术角度,就否决平反运动的诉求,并不符合社会广大民意的要求。因为“平反”的主要意义,就是政府要对本身制造的冤案、错误和迫害,自我检讨和承认犯错,为受害者的牺牲作出补偿。
本会相信,恢复林连玉公民权的课题只视乎政府的政治意愿,当局不应推诿政治责任,被僵硬的法条所缚。对于民主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在国会发表休会演词时要求政府平反林连玉,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也表示由衷的赞赏。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
会长陈志成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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