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碟炒粉引发的贿选
我们并不知泰国是怎么个标准,但对于我国来说,真可谓小巫见大巫,或根本不必当回事。无论是朝野政党,前来观摩演讲或支持的民众多多少少有东西吃,而这得看哪一方拥有庞大的资金。令笔者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在甲州不久前举行的补选,双方角力激烈、使出各种杀手锏之余,执政党团设有免费餐宴节目,只有在野党设宴要收费兼筹款。
财大气粗的政党行动室林立,各友党占据一方,不时有餐点招待,歌舞更是不缺。尤其在补选中,还意外冒出个一个大马组织,雇请了大量志愿军为他们到处派发装有水壶、饮料等的礼品;甚至筹办免费晚宴,身带黄色邀请卡者都可入席,节目不仅有歌舞表演,还有丰富奖品供赢取。民众自然不欲乐乎,有得吃又有抽奖,值了。
若按照我国选举法,这种种算不算违法?有者声明一个大马组织属非政府组织,不算违法。然而一个大马组织是没经注册的,如此铺张声势违法不?再者,一个大马组织背后的资金从何而来?若按照泰国选举法,一碟米粉都违法,那本国竞选期间那些免费餐宴、茶会等在我国选举法又该如何诠释呢?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选举难免避不了吃吃喝喝,想捞选票就得让民吃饱。讽刺的是,泰国已非第一次遭遇此局面,2008年人力党联合政府总理沙玛便是烹饪高手,由于在电视上展示精湛厨艺并收取车马费,被人控告违法,接而被宪法法院判决下台。这难免让为泰党联合政府担忧历史重演,一碟炒米粉竟可制造如此大恐慌,还关乎新政府和候任女总理之命运,让人不禁捏把冷汗。
按大马国情,这何止不可思议,简直形同超现实主义。反观有者于选举日大派银钞,证据确凿却未曾遭受任何惩罚。我国人民真得感叹选委会、选举法之公正廉明、大公无私啊。
注:作者部落格 http://anti-generationism.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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