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宗乡青联合总会副总会长拿督林振辉博士促请政府检讨现有针对陆路交通法令执法的程序和规划及监督国家道路安全的政策,并建议政府应该将全部有关道路安全的执法及监督的责任都归纳给交通部管辖,便可以更有效地监督及执行,全力解决一直高踞不下的死亡车祸问题。

他说,在数天前刚结束的“态度行动24”,创下了国家在过去逾10年以来,佳节期前后15天最高的车祸宗数(1万9606宗)、死亡车祸(259宗)宗数及死亡人数(289人),令人感到不安。

他说,大马是全球拥有最完善道路系统的国家之一,可是交通意外却一直高踞不下,每天死在道路上的公路使用者平均达18到20人,对大马这种拥有2800万人口的国家来说,情况相当严重。

他指出,现有的情况下,可援引陆路交通法令来执 法的单位,包括交警、陆路交通局、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和各地方执法当局,表面看来是有大批人力在执法,可是其实这种多重交错的执法体系,却造成了许多灰色地带的出现,漏洞百出。

“比如罗厘发生车祸,交警可以指那是陆路交通局的责任;陆路交通局却可把责任推给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最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也可以把问题交回给道路安全局,如此一来,问题根本无法解决。”

因此,他说,执法单位在如此错综繁杂的情况下操作,公路使用者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驾车横冲直闯,令到车祸的问题根本无法解决。

他也说,政府可以去探讨,为何大马人在新加坡驾车,可以一直保持在时速90公里;回国后却敢敢飞奔到180公里?这些都是因为执法效率的问题所造成。

“我同意,国内的车祸超过80%都是驾 驶者的态度所引起,但是,却没有人愿意承认,驾驶者的态度恶劣,是因为执法无效所造成,如果执法严厉,犯法者都难逃被捕被罚,就算是再鲁莽,也不敢一而再重犯。”

他说,权力交错的情况也直接造成我国的传票传递程序错漏百出,令到公路使用者根本不把接获的传票放在眼里。

“就比如之前的暗中抄牌(saman ekor),传票是由交警所发,不过如果交警要将不还罚款的车主例入黑名单,却要由陆路交通局处理,如此一来一往,令到整个发传票的程序一拖再拖,甚至十年八年才寄到车主手中,而怨声四起。”

他举例,在国外,一旦驾驶者被发传票,他将直接被扣分,如不还罚款,也可在短时间内被列入黑名单,甚至被上门逮捕,这种有效的执法对于所有车主都将起了阻吓的作用,任谁也不敢在路上乱乱来,挑战法律!

他建议,政府可将交警单位纳入交通部(就如新加坡一样),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也由交通部管辖,配合原本已在交通部的陆路交通局和道路安全局及道路安全研究学院,全部在同一屋檐下操作,将可达到事半功倍之效,他相信届时马华的交通部长拿督斯里江作汉将可以更有效的大展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