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植物园区州议员王康立律师建议政府当局,修改现有条列,以提高发展商支付给州政府的费用,然后再动用这款项为有意购屋的底层人民发放至少高达50%的房屋津贴。

他说,根据现有条例,发展商在兴建了一定数量的房屋之后,必需兴建廉价屋或中廉价房屋单位,若该发展商不愿兴建,可缴付3至4万令吉,以取代兴建中廉价屋单位的社会责任。

他披露,据现有的条列规定,若不愿意兴建廉价屋单位,发展商必需缴付4万令吉给州政府,若不兴建中廉价屋则必需缴付3万令吉。

他指出,3至4万令吉这对财雄势大的发展商来说,只是很小的数目,因此 ,很多发展商愿意缴交这费用都不愿意建中廉价屋单位,因此,这些看似“罚款”的措施,根本对人民没有多大帮助。

他认为,中央政府或州政府不如考虑将费用提高,这包括必需按照市场价格,向发展商征收较高的费用,然后使用款项,为人民兴建可承担的房屋单位。例如,有关发展计划的地点是座落在旺区,其房价与土地售价相对比较高,那政府就应向该发展商征收较高的费用。

他也建议,政府收取了这些款项之后,可以成立一个房屋基金,为收入中下层人民发放低利息或零利息的房屋贷款,甚至可以考虑为贫穷家庭,提供高达50%、60%甚至是70%的房屋津贴,有关津贴则需视该贫户的情况而定。

他发表文告时认为,如果中央政府或各州政府愿意互相配合,推行上述的措施,才能真正的解决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国阵中央政府愿意花费50亿去兴建一个摩天楼,倒不如用这些钱来成立人民购屋基金,为收入低的人民提供部份津贴购屋。”

他指出,槟州政府方面已在今年7月成立了房屋局,州政府可考虑通过此局,成立基金提供低利息贷款或津贴,协助穷人购屋 ,因为,一些穷人的收入证明,无法向银行借贷,因此,州政府可在这方面提供援助。

他披露,他将会通过正确的管道,向民联当局反映他的意见,让收入中下的千千万万人民都可买到人生的第一间房屋,一圆买屋的梦想。

他认为,房屋课题肯定是槟州甚至是全马的一项大课题,如果不解决这问题,人民又如何安居乐业?政府必需优先照顾底层人民,强化他们的经济能力,如此一来,国家经济才能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