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马新社文章“海外公民受促尽速登记为选民外交部确保使馆拥有足够表格”

[1]时很容易就会被外交部副部长的话误导,以为旅居海外的大马人可登记为邮寄票选民,以在大选时到所属国的大马大使馆投邮寄票。

现今所有旅居海外的大马公民可向大使馆登记为选民是真有其事。但是,他们还是得在大选时飞回马来西亚到属于自己选区的投票站投票,不是可投邮寄选票!不错,在709净盟游行后大马选举委员会的确有提出一些建议,如考虑让所有旅居海外的大马公民可登记为邮寄票选民,在大选时可在其属国的大马大使馆投邮寄票[2,3]。但是这是空谈建议而己!

目前只有公务员及其妻子或丈夫,还有全职在国外大学深造的学生及其妻子或丈夫才可以在大使馆或向大马选举委员会登记为邮寄票选民。可是,选举法令没有清楚地阐释全职在国外大学深造学生的定义。它是一个灰色地带,因此在不同国家的大马大使馆就有不同的阐释如:由政府资助或领政府奖学金的全职在国外大学深造的学生及其妻子或丈夫才可登记为邮寄票选民,自费的全职在国外大学深造的学生及其妻子或丈夫不可以。其他如在国外私人界工作的或自雇的大马人及其妻子或丈夫一概不能登记为邮寄票选民。大选时,他们还是得飞回马来西亚投票!

估计旅居海外大马公民大概也有万人吧。这一群人相信每年也多少汇入一笔数目不少的外汇回马来西亚给自已的双亲或家人帮补平日生活花销。因此说他们是间接的纳税人不过份,说他们直接帮助国家经济的无名人群也不过份,对不?可是,在决定国家的领导层时他们却因为不于时并进的选举法令而被削夺了他们的公民投票权,公平吗?

现任首相纳吉说他要打造马来西亚为出色的民主国。然而,在这课题上他没有表态,这怎么叫人如何信服他有决心打造马来西亚为出色的民主国?还不是空谈自唱吗?还是他及同僚们没有政治勇气鼔吹俢改选举法令?民联如有政治勇气要让马来西亚的民主更上一层楼的话,那么这所有旅居海外的大马公民可登记为邮寄票选民并在大选时可在其属国的大马大使馆投邮寄票的事得办!

要不大家都一样,是否怕这万张旅居海外的大马公民的选票会让他们政权不保?

注释:

[1] 海外公民受促尽速登记为选民 外交部确保使馆拥有足够表格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0792

[2] 得付费才能阅读马新社全文

EC's Proposal To Allow Malaysians Abroad To Vote Gets Positive Reaction

http://www.bernama.com.my/bernama/v5/newsindex.php?id=605646

[3] 可在这博文阅读马新社全文

EC: Overseas Malaysians are considered for voting at embassies

http://sarawaknews.wordpress.com/2011/08/02/ec-overseas-malaysians-are-considered-for-voting-at-embass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