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拉昔何须硬要检控权?
继《星洲日报》最近独家采访报道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拉昔,声称要获得检控权以来,现在他再一次耿耿于怀向政府要求此权力。他要求能提控对选委会所谓“作出毫无根据指责、散播谎言”的人士。
阿都拉昔应该理清选委会的职责,即是公平对待朝野政党和候选人。如果选委会做得公平,那么就无需担心别人指责。所谓“树正不怕月影斜”呀!如果真的认为无根据指责或散播谎言,阿都拉昔大可报警,让警方去调查。
选委会的工作都已经够繁重的了,何须还要当起警察和检控官来呢?阿都拉昔又凭什么标准去评定别人的指责是无根据的呢?选委会万一在法庭败诉的话,到头来给别人反诉,岂不是让选委会失去公信力,质地被削弱了吗?
更严重的是,在一个逐渐迈入言论自由的世代,大马人民也必须争取更大的言论空间。所以选委会这做法乃等于想设法通过权力盖住别人的口(因为肯定有不少怕事的人被恐吓得不敢批评选委会的不当做法)。一个公平的大选,国民都假设任何候选人都有胜出的机会。国民都有权力针对大选的任何课题发表评论和意见,既此包括对于选委会的做法不满是平常事。国民的批评,与其视为“指责”,选委会若反而谦虚检察自己的不完善地方的话,就让自己能年年改善而进步。
世界上民主的国家都没有让选委会检控权的,所以我希望政府不会接受阿都拉昔的要求。否则的话,这与军政国镇压人民声音的情况没两样,大马也必因此检控权又有课题成为国际笑柄了!同时,我国的民主自由排名又会滑落的。
顺便提提选委会购买墨汁上,乃是浪费国家的财库,其实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墨汁两百多万令吉,加上使用墨汁开销没算,估计要再加一半费用。几十年来,选委会没有弄好名单,以达到无误,才会有今天的墨汁窘境。使用墨汁,证明阿都拉昔对名单是否重复,或拥有幽灵选民,或拥有不符资格选民没信心。问题是,墨汁仍然还没受到考验,阿都拉昔能担保没有奇才有办法刮掉墨印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