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应就回教刑法向安华施压
不要忘记了,每个政党都有所谓的“比较开明”和“比较极端”的派系。现在我们的“华哥”特意在补选里开声说,支持“只影响回教徒的回教法”,那么事情就变得很简单,就是巫统党内(以及回教党内/公正党内)的“比较极端的一派”会认为,巫统是败在回教法的议程上,试问其领导又如何能抵挡巫统党内要求回教法的压力,而不把设立回教法列为争取回教徒的法宝之一?(我们前首相充其量是口头上宣布我国是回教国)。
如果巫统到时宣布研究回教刑法,那么我们非回教徒还有什么立场来反对?因为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听到任何NGO去大声反对“华哥”的立场。火箭更没资格,因为火箭的两个同伴都支持“只针对回教徒的回教法”,那么巫统如果支持回教刑法,那也算是第三个马来政党,是迟来的转变。你行动党拿什么标准来反对巫统的回教法?
行动党所谓的“我们会退出民联”云云,根本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说法。因为我们不应该,绝对不应该到最后“米已成粥”的地步才来退出,到时破坏已成,行动党退出与否也不能改变任何事实了。
我们要对抗腐败贪污,但我们是否能承受“极端回教法”的风险?这好比制造一个更恐怖的敌人来对付眼前的敌人。况且,我还看不到任何民联的实际改革,所有都只不过还停留在空谈,如什么公开财产、公开招标、民选市议员等等。改革口号是很多,但真正实行的有都少?
在这样的一个没有兑现改革前提下,要我们冒着“回教刑法”的危险来让民联执政中央。开玩笑,门都没有,亏本生意没人要做的。
行动党就是灌输我们这些思想,说什么“到时候将退出民联”。为什么我们要等到别人主动的要回教刑法时,才被动的退出?为什么我们要“等”到事情发生后才补救?我们要未雨绸缪,为什么我们不主动地把所有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
现在是“华哥“把他的立场180度转移,如果现在行动党不能要他收回他的话,难道他作了首相后(巫统到时也应该宣布支持回教法来给他麻烦),他才会听你行动党?
现在事实摆在眼前是,回教党/公正党以“改革”与“回教法”赢了补选,巫统的压力会肯定一天比一天大。不过改革谈何容易?连我们那些高声呼叫改革的霹雳政府都不允许小小的华人村长选举。改革当然不是不可能,但对很多人来讲,可能搞极端宗教运动的成效更高、更容易、更吸引,尤其是当民联没有显示什么改革成绩,但却以“回教法“来赢得了补选。
要促进改革及预防极端回教法,我们必须要求“华哥”公开收回他的“只针对回教徒的回教法”,答应永远不支持“回教法”。回教党可以容后再说。行动党在这课题是责无旁贷的,因为他们允许“华哥”/回教党带着回教议程来赢得补选。我们要嘛现在主动在“华哥“力量未壮时要他收回言论,或如火箭提议般,用等,等到时机到时再“主动”就退出。
如果我们不能要行动党逼“华哥”收回他的言论,那么我们就不要怪巫统有一天会“跟随反对党”宣布支持“只针对回教徒的回教法”。到时候,朝野都“公平”的支持回教法,而行动党就不用退出民联,马华也不用退出国阵,而我们平民就永远是输家。
行动党,我们要求你去让“华哥”收回他的“回教刑法言论”,答应永不支持回教法,即使它“只影响回教徒的”,我们的要求会很过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