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旦杜亚父亲撤销司法检讨
但却不放弃起诉案中三被告
蒙古女郎炸尸案死者阿旦杜亚(左图)的父亲沙里布,今天撤销针对总检察署在案中第3被告,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萨获释后放弃上诉的司法审核申请,但却不会放弃起诉案中3名被告,索偿一亿令吉的民事诉讼案。
莎亚南高庭在去年宣判阿都拉萨表面罪行不成立,总检察署也宣布放弃上诉;结果引起阿旦杜亚家属的不满,入禀高庭要求检讨控方放弃上诉的决定。
过去案例偏向总检察长
沙里布代表律师卡巴星表示,他们在检视两宗法庭判例后发现,法庭皆认为总检察长可全权决定是否应该上诉,因此决定撤销这项司法审核。
“我们是针对英联邦国家的案例,觉得总检查署的决定可被挑战,才决定入禀法庭申请司法审核。不过,我们后来发现,我们必须遵守联邦法院此前的宣判。”
若继续打官司耗费更大
卡巴星指出,若再继续把官司带上联邦法院,耗费更大。
“我已经接获指示撤销此案,但是我们将会继续进行针对两名警员及阿都拉萨的民事诉讼案。”
除了3名被告外,另一名答辩人则是马来西亚政府。
法官希沙瓦托沙里夫(Hinshawato Shariiff)批准卡巴星撤销案件的申请,并裁决无需缴付堂费。
去年入禀要求强制上诉
沙里布是在去年12月24日通过卡巴星入禀法庭,要求审核总检查署放弃上诉的决定。他要求法庭宣判,强制总检查署做出上诉。
他把总检查署及阿都拉萨列为两名答辩人。
现年48岁的
阿都拉萨
,是在去年10月31日获法庭宣判,教唆首次被告,即两名警官谋杀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的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不过,首被告阿兹拉首席警长和次被告西鲁伍长的表面罪名则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促国会检讨总检长权力
尽管放弃申请司法审核,不过卡巴星依然坚持,总检查署应该针对阿都拉萨的获释,做出上诉。
他补充,政府或国会有必要检讨总检察长的权力,因为后者可凭一人决定,是否要检控某人,或是否要上诉某宗案子。
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阐明,总检察长具有绝对权力,可选择进行或取消一宗检控审讯。
有鉴于此,卡巴星表示,沙里布指示他改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讨回公道。
吁请纳吉考虑庭外和解
沙里布在这场民事诉讼中,也把政府列为答辩人之一。卡巴星说,首相纳吉应该考虑在庭外解决,这起民事诉讼案。
“我认为,既然法庭已经裁决首次被告有罪,政府便应与沙里布庭外解决此事。赔偿的金额,将可被用抚养阿旦杜亚的孩子。”
“这样也可解决阿旦杜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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