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史无前例修章涉及41条文
竞选最高理事须拥有区部经验
黄凌风刊载: Oct 14, 2009 1:08 PM | 更新: Oct 14, 2009 5:14 PM
巫统将在明日举行特别大会修改党章,这也将是该党史上最大幅度的修订章程,一共涉及41项条文。
巫统修改党章技术委员会主席希山慕丁今日向13州联委会和三大臂膀代表汇报修章详情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修改党章将涉及7个方面。
第一,扩大中央代表的数目,从目前2510名中央代表增加至14万6500名。
第二,废除提名固打制,改以登记制度取而代之。
避免“菜鸟”甫入党攻高职
希山慕丁表示,为了避免任何初入党的“菜鸟”竞选最高理事会或区部高职,巫统将设定一个最低标准的竞选资格。有关最低资格将在今晚巫统最高理事会上讨论和通过。
针对这项“最低标准”的资格时,希山慕丁受询时表示,他将建议任何有意竞选最高理事或以上职位的人士,必须具有区部领导的经验。
增一最高理事名额予妇女组
第三,为了感谢妇女组的贡献,党主席将有权力委任一名妇女组代表成为最高理事,即从目前12名受委最高理事增加多一个名额给妇女组。
第四,在区部选举时,同时投选最高理事及以上的党职。
希山慕丁说,巫统将设立一个竞选委员会,来探讨同步投票所需要的成本与筹备,包括修改选举条例、行为操守等。
第五,废除年费,改以终身党员费取代。
第六,赋予区部青年团长、妇女组主席和女青年团长核实新党员的入党申请。
第七,修改党章让区部秘书自动成为中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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