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chin fah kui 能源、水务与绿色工艺部长陈华贵(左图)今日宣布,每月用电低于20令吉或以下的家庭用户,将继续享有豁免电费的优惠,直至2010年12月。

政府已经在2008年10月宣布,豁免用电户缴交20令吉或以下的电费,但这项优惠原定于今年12月结束。

声称要照顾中下层人民

陈华贵今日在国会发表声明说,政府考虑到我国经济仍未复苏,决定把该优惠延长至2010年12月,以照顾中下层的人民。

他表示,随着政府延长这项优惠,大约将有105万名家庭用电户,可豁免缴交电费。

“如果每户家庭有2至5名成员,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享有这项优惠。”

料需担1亿4300万元

陈华贵指出,自推出这项优惠后,政府每月必须承担1195万令吉,至2009年9月为止,共承担了1亿4340万令吉。

他预计,政府延长这项措施1年,将必须再承担1亿4300万令吉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