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kugan murdered assaulted indian youth 印裔男子古甘在警局扣留所毙命案件有新发现,八打灵再也地庭今日拉队到案发地点——首邦市大班(taipan)警察局考察,却发现古甘卧尸地点已筑起一面墙。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阿斯兰(Aslam Zainuddin)等一行人,于今早10点42分抵达大班警察局,经过大约半小时的视察,于11点15分离开。本案定于下午2点半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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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尸地点建起一面墙

阿斯兰法官是与主控官阿巴查斐(Abazafree Mohd Abas)及辩方律师纳加拉占(P.M. Nagarajan)等人,在大班警局重案组组长官洛尼(Rodney Pasla Haris)助理警监的引领下,到该警局作环境考察。

当一行人考察至顶楼时,却发现该警局已把原来的休息室装修,换成一名警长的办公室。

该间原来的休息室,即是古甘被发现毙命的地点。根据警方的说法,有关房间虽然名为休息室,但偶尔也会成为口供房,包括用来扣留和录取古甘的口供。

去年年中才装修建墙

法官发现,这间房间在装修后,已经被一栋墙划分为二,其右边成为警长办公室,而左边则没有特殊用途,只置放一张桌子及一些杂物。

警方表示,这个房间是在去年7、8月期间进行装修,唯并未透露装修的原因。

检控官随即拿出一份报告,内有古甘卧尸的照片,可见古甘卧尸处,恰好正是新装修的墙壁地点。

检控官员当场低声讨论,唯记者无法听到讨论的内容。

一名普通警员被控两罪

22岁的古甘是在2009年1月被指涉及偷车而被捕,并在关押5天后死于警局扣留室。其中一名盘问古甘的普通警员纳威德兰(V Navindran)面对两项蓄意致伤死者的罪名,不过被告不认罪,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28岁的纳威德兰被控在2009年1月16日早上7点,于雪州梳邦再也大班警局的重案组盘问室,蓄意严重致伤死者以获取口供,触犯刑事法典330条文。替代控状是指他致伤死者以获取口供,触犯刑事法典331条文。若罪名成立,纳威德兰将面对最高10年的监禁与罚款。

第二项控状是指他在同一天凌晨4点犯上同样罪名,触犯刑事法典330条文,替代控状也是刑事法典331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