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传好虚报拨款案无罪释放
反贪会不满判决拟上诉高庭
沙亚南地庭今日宣判,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双溪比力选区特别助理黄传好(右者),涉嫌虚报申请拨款资料的表面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黄传好在闻判后显得非常高兴,但是,他依然得面对另外两项失信罪待审。
归还五千元担保金
沙亚南地庭法官阿兹尼哈夫(Azhaniz Teh Azman Teh)今早宣判时说,反贪污委员会作为控方,无法证明黄传好的表面罪名,因此被告理应获得无罪。
他在约长3分钟的简短判词中,也指示法庭归还黄传好早前缴交的5000令吉担保金。
无论如何,反贪污委员会对地庭判决不满,主控官佐冼达(Mohd Josiendra Abu Senin)即场向记者表示,控方将向高庭提出上诉。
被控虚报拨款申请
黄传好一共被控以3项罪名,第一项指他向雪邦县署提供假发货单,谎称曾经提供2008年国庆日活动的2500面,总值2500令吉汽车旗子,违反反贪法第11(c)条文。
第二项罪名则指黄传好抵触刑事法第406的失信罪,或触犯403条款。这宗案件涉及州政府发出的一张5000令吉支票,以支付今年应于2月19日主办联邦发展委员会,及双溪比力乡村安全及进步委员会一项联谊会。
第三项控状指黄传好面对失信2500令吉支票款项,触犯刑事法第406或者403条款的指控。有关支票是支付在去年7月30 日至9月16日,在雪邦县署底下的双溪比力州议席举办的一项清洁运动的开销。
黄:证明我是清白
虽然黄传好的首项控状获判无罪,不过他依然面对另外两项控状,案件仍未审结。
黄传好在庭外表示,他对今日的裁决感到高兴,并有信心另外两项控状的裁决,也将对他有利。
“我感激媒体这段时间内对我的关怀,也感谢律师英然(Imran Hadzalie Abdul Hamid)为我辩护。”
黄传好指出,随着地庭宣判他无罪,他也终于获得清白。
刘天球:证明无辜
黄传好的上司刘天球较后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对助理获释也感到非常高兴。
“这项判决证明我的助理无辜,他一直以来都是清清白白及按照正规地工作。”
拒捕酿冲突腿受伤
现年51岁的
黄传好
被反贪会逮捕时,曾引发一时的争议。由于当时刚爆发赵明福在雪州反贪会总部离奇坠楼命案,黄传好坚持拒捕,双方因而爆发肢体冲突。
在混乱中,黄传好被粗暴推倒在地,膝盖受伤而无法行走,结果闹上警局报案,并送往医院治疗。
雪州大臣卡立在赵明福命案之后,已在去年指示州政府的所有官员及政治助理,只能在雪州政府大厦及办公室内,接受反贪会的调查及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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