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政府在去年7月 废止 争议不断的数理英授政策,但早前4名中学生起诉该政策违宪的案件仍未终止。尽管该案失去实质意义,但吉隆坡高庭今天仍宣判他们败诉,指数理英授符合宪法。

高庭特别权力与上诉组法官莫哈末查华威表示,当局在国小、华小和淡小发出的英化数理科通令,并未违反宪法。

《马新社》报道,法官是在内庭聆听诉辩双方的陈词后,做出上述的裁决,并且要求起诉方支付堂费。

四名学生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哈尼拔(Mohamed Hanipa Maidin),而政府由高级联邦律师苏查纳阿丹(Suzana Atan)所代表。

苏查纳阿丹向媒体表示,法官认为政府宣布在政府学校和华淡小实施数理英授政策的公函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152条文。

该条文阐明马来语是国语,而且是政府学校的教学语,而数理英授政策没有改变这些规定。

在2006年1月,霹雳州4名中学生 起诉教育部 ,反对教育部在小学和中学推行数理英化政策,指该政策违反联邦宪法。

“根据《1956年教育法令》第17条文,马来文必须成为小学和中学所有科目的教学媒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