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在乌鲁雪兰莪国席补选守土失败的公正党候选人再益依布拉欣,今日以补选出现买票的贿选情况,尤其针对国阵主席纳吉在乌雪补选时所承诺的一系列拨款,正式通过律师团入禀沙亚南高庭寻求推翻选举成绩和重选。

他今早透过律师,向法庭入禀这项选举诉讼,并点名国阵候选人卡马拉纳丹、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官诺希山(Nor Hisham Ahmad Dahlan)为答辩人。根据条例,选举法庭必须在6个月内聆审与作出裁决。

再益今日在住家召开记者会表示,纳吉与卡马拉纳丹在竞选期间发出各种拨款,拥有贿选的成分,进而影响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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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查诗巫却放过乌雪?

再益今日的正式入禀,是尾随他于上月28日召开记者会,声称他将针对乌雪补选这场“世上最肮脏”的补选,包括选民在不知情下被调换投票站和国阵买票行为进行。

他声言对这项诉讼充满信心,并解释其动机是要确保国家领袖遵守法律。

他同时批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既然已开档调查纳吉在诗巫补选承诺的500万令吉治水费用拨款,为何却放任乌雪补选的拨款承诺不管?

针对叻思华小与垦殖区拨款

NONE 再益的6人律师团是以玛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左者)和阿兹哈阿兹占(Azhar Azizan)为首,玛力英迪亚斯说,“这项诉讼的范围很小,我们仅专注于纳吉给予叻思华小的300万令吉拨款,以及给予双溪布雅(Sg Buaya)垦殖区的(5万令吉)拨款。”

再益也在入禀书表示,卡马拉纳丹在“直接或非直接”下,清楚知道纳吉在竞选期的拨款。

入禀书同时列出,卡马拉纳丹在知情下,了解纳吉在胜选后移交300万令吉的叻思华小拨款支票给该校董事部,作为答谢选民投选国阵的承诺。

诉状指控国阵,已触犯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32(a)条文和32(c)条文,即“普遍上的贿选、待遇或胁迫影响选举成绩”和“候选人或候选人代理,以贪污或违法的方式涉及选举”。

玛力指出,一般上的选举诉讼是援引第32(c)条文,但他们此次要求法官,针对纳吉的贿选承诺是触犯了哪一项条文而做出解释。

承诺拨款30万给龙邦华小

入禀书列出国阵其他的拨款承诺,包括国阵在下届大选夺权雪州后承诺给予双溪布雅垦殖民的每公顷16万令吉、卡马拉纳丹胜选后给予每名垦殖民5万令吉,以及拨款30万令吉给龙邦华小。

在4月25日的投票日,国阵以1725张多数票重夺乌雪国席,首次从民联手中夺回在2008年全国大选输掉的国会议席。卡马拉纳丹获得24997张票,而再益获得23272张票。

入禀书指出,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38项条文赋权选举诉讼挑战选举合法性,条件是必须在选举成绩于宪报上公布的21天内入禀。卡马拉纳丹胜选的成绩是于本月6日正式纳入宪报,因此再益入禀选举诉讼的最后期限是本月27日。

起诉《前锋报》是第二章

针对再益此前声称将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他是名“酒鬼”的新闻,并索求1令吉的诉讼,再益今日表示,当务之急是寻求推翻乌雪补选成绩,至于《前锋报》的诽谤诉讼则是“第二章”。

他说,基于同样道理,他准备起诉选举委员会的行动是“第三章”,因为起诉选委会并无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