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毙阿米奴嫌犯交法庭裁决
希山:警方是否道歉不重要
针对遭警方击毙的14岁巫裔少年阿米奴拉昔(右图)的家人,要求警方公开道歉一事,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却表示,道歉与否都已不重要(no relevant),而且警方也不应在法庭裁决前做出任何行动。
换言之,政府拒绝了家属要求道歉的诉求。
希山也强调,由内政部副部长阿布瑟曼领导的特别小组,其任务并非展开内部调查,而是监督警方的调查进度。
“截至目前为止,特别小组满意(警方的)调查以透明方式进行,并成功在短时间内完成。”
特别小组非公开调查
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于上周四通过国会书面向希山(左图右者)询问,为什么政府不对警方于今年4月26日射死阿米奴拉昔一事公开道歉。他也质疑阿布瑟曼所领导特别小组,其任务为何不是公开调查此案。
希山于是通过国会书面回答指出,警方已完成调查报告,并呈交给副检察司署,让法庭进行审判。
他说,是否应向死者家属道歉并不重要,至于击毙阿米奴的嫌犯是否确实有罪,则是法庭的权力。
“因此,政府没有必要在法庭进行裁决前,展开任何行动。”
特别小组具备二宗旨
希山指出,特别小组具备两项宗旨,即(一)直接监督警方的调查,确保调查是公正、透明、迅速、不拖延,同时让涉及者都能伸张正义;以及(二)审察警方在执行任务时,使用枪械的程序,并建议如何改善程序。
希山表示,鉴于上述两大宗旨,因此林吉祥对特别小组的质疑无法成立。
总检察署已于5月10日在沙亚南地庭提控一名伍长哲奈因(Jenain Subi,右图),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下被控。
不过,被告 否认有罪 ,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警方指死者退车袭警
警方初时指控阿米奴和同伴阿查慕丁在受到截查时企图撞车袭警,导致警察被迫开枪自卫,并声称死者是抢劫犯,以及在死者车上寻获巴冷刀。
不过,当时逃脱的目击证人阿查慕丁事后召开记者会, 驳斥 警方的指责,表示阿米奴当时已遭警方射中毙命,并在右脚继续踩着油门的情形下,导致车子撞向住家围墙,因此断不可能退车袭警。
阿米奴家属于是要求警方针对诬告阿米奴的言论道歉,他们在被告控上法庭的次日,再度坚持警方必须 公开道歉 ,还阿米奴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