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透明赞许雪州资讯自由法
律师公会促中央政府仿效跟进
两个组织更呼吁中央政府和其他州政府仿效,通过类似的法令来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同时加强各级政府的透明和问责度。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主席刘胜权(右图)今天发表文告,赞许雪州政府首开先河,推动资讯自由法。
“资讯自由法是国家廉正系统,即廉洁、透明和问责的关键组成。”
吁政治人物正面看待法令
刘胜权呼吁各政治人物正面看待这项法令,并且以公开和有建设的态度来辩论雪州政府推动的资讯自由法案。
“雪州政府之后也应该精明地贯彻和执行相关法令,以维护人民的利益。”
前所未有的公共监督空间
另一方面,律师公会副主席林志伟(左图)今天发表文告强调,资讯自由流通能够促进公共利益。
“这项法案所提供的公共监督空间,是马来西亚历史前所未有的。”
他表示,资讯自由法犹如“阳光”般,能够曝露公共机构一直以来所暗藏的贪腐滥权问题。
林志伟促重纳更开放条款
但林志伟仍遗憾指出,雪州资讯自由法案在某方面仍有不足之处。他说,雪州政府过去曾研究一份更加“坚决”的草案,但它最终被否决。
他期待在未来的公众咨询过程,那些支持资讯更开放却被舍弃的条款,能够重新纳入该法案。
中央政府错失两次好机会
林志伟表示,在雪州资讯自由法案之前,其实有两次的资讯透明化契机,首先是中央政府在国会通过《2010年资讯保护法》,其次是高庭在今年6月28日指联邦政府、雪兰莪州政府及雪州水供公司签署的私营化合约及稽查报告并非官方机密,因此谕令政府在7天内公布有关文件的 裁决 。
但遗憾的是,资讯保护法出现重大败笔,即未将资讯取得权延伸到中央和州政府;此外,中央政府随后也决定申请暂缓执行和上诉高庭对水合约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