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美罗神召会教堂纵火案今日续审,不过,第三证人韩占(Hamzan Zainal Abidin, 24岁)今日在主控官阿兹丽娜(Azlina Rasdi)副检察司的严厉盘问下似乎招架不住,其证词和早前盘问韩占的第四证人莫哈末哈尼斯(Mohd Hanis Abd Wahab)见习警长的证词,出现矛盾。

韩占今日在庭上声称,本案首两名被告是因烧烤起火而烧伤。不过,韩占早在今年7月15日接受哈尼斯录取口供时,却声称两名被告是在他家清理和烧垃圾时烧伤。

有鉴于此,这位辩方证人前后不一的供词,成为主控官的盘问焦点。

主控官:为何你的说法和告诉警方的口供不一样?你今天和昨天供证时都声称,两名被告是在整理木材和生火时烧伤。

证人:他们是在烧垃圾的地方整理木材(起火)。

此案原本拥有3名被告,第一和第二被告是拉惹莫哈末法依查(Raja Mohamad Faizal,24岁)和拉惹莫哈末依兹翰(Raja Mohamad Idzham,22岁),他们两人是兄弟关系。

不过,承审法官格玛蒂(SM Komathy Suppiah)今年7月30日宣布,第三被告阿兹旺(Azuwan Shah Ahmad,23岁)基于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

3人被控在今年1月7日晚上11时50分,连同数名在逃者,合谋纵火焚烧吉隆坡迪沙美拉华蒂花园4/4C路的美罗神召会教堂,抵触刑事法典436条文(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摧毁住屋等),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及罚款。

美罗神召会教堂是在吉隆坡高庭宣判非穆斯林有权使用“阿拉”字眼后,被纵火的首间教堂,之后全马各地都发生数起教堂遭纵火事件。警方在调查后逮捕了一些嫌犯,并把他们控上法庭。

此案定于本周五晋入陈词阶段。

迟到理由:去教堂看看

韩占今日供证表示,他与第二被告是同学,之后才认识第一被告。

他声称,他是在1月7日晚上邀请两名被告参与烧烤会,唯两名被告却以临时有事为由,在午夜12点才姗姗来迟。

“烧烤会原本在晚上10点开始,我在他们迟迟不来时,曾打了两三通电话去催,他们只是说‘等一下’和‘有事’。”

他指出,两兄弟当时没有告诉他是去教堂。

他表示,基于食物已准备完善,因此不打算取消烧烤会。

在主控官盘问之下,韩占声称尽管夜已深,但仍需等两名被告来时才能生火。

“我和一名朋友就在屋外等,当我听到摩托声时知道他们来了,我就问他们‘为什么迟到?’他们的理由是‘去教堂看看’。”

韩占指出,他不并接受两名被告的这项理由。

“我和他们打了招呼聊了一分钟,就进屋拿鸡肉准备烧烤。不料我在屋内听见喊叫声,我奔出一看,发现第一被告的衣服着火,第二被告赶紧用手要把哥哥衣服上的火给弄熄,结果自己的手也烧伤。”

“我见到这一幕,吓得连手上的鸡肉也倒在地上。我赶紧找人,把他们送往就医治疗。”

送医后不曾探望两被告

不过,在宗教学校担任英文教师的韩占,却以本身教书的课业繁重为由,声称在两名被告送医后,就不曾与两人联系,直到3月才从报章上知道两人因涉及烧教堂被捕。

主控官质疑,既然韩占声称与两兄弟是好朋友,且愿意为两名被告做任何事,为何却不见在他们入院后前去探望?

韩占表示,本身在新学年开学前经常和两兄弟见面,但开学后的1月至3月,就不曾主动联系两人。

未主动投案述说烧烤会

不过,对于事关重大的两兄弟涉及烧教堂被捕,韩占承认,不曾主动向警方投案道出举办烧烤会的事情,也没有主动告诉警方有关两兄弟是因烧烤会烧伤。

对此,主控官当场批评韩占的口供不实。

韩占昨日供证时曾指出,两名被告是在准备烧烤会时不慎烧伤,第一被告的身体多处烧伤,第二被告则是手轻微烧伤。

他表示,举行烧烤会目的是,庆祝他从万宜被调派到靠近他家的克拉末花园(Taman Keramat)执教。

另外,由于韩占当时仍在雪州万宜执教,距离其位于吉隆坡克拉末花园(Taman Keramat)的住家甚远,但是韩占却声称对本身举行直到凌晨的烧烤没有问题。

主控官:这是你第一次主办烧烤到这么夜吗?

证人:是的。

主控官:既然很夜了,为何不取消?

证人:东西已准备好。

主控官:第二天(1月8日)是星期五,你仍需教书对吧?而且午夜12点才开始的烧烤,肯定要到很迟才结束,对吗?

证人:我可以接受。我当时还在万宜执教。

主控官:哦,还在万宜。既然很迟了你还不生火,坚持要等两兄弟前来,合理吗?

证人:我很少这样做。

主控官:你声称和两兄弟是好朋友,但好朋友受伤入院,你却连去探望也没有?你父母知道你办烧烤的事吗?

证人:他们知道。他们也没去探望两兄弟。

主控官:你是否同意,你愿意为这两个朋友做任何事,包括编造故事替他们脱罪。

证人:我不同意。

见习警长录供约30分钟

今日较早前,辩方传召第四证人哈尼斯见习警长供证。

哈尼斯告诉辩方律师努鲁艾米(Nurul Aimi Aziz),他是于事发后的6个月后,即今年7月15日才接获查案官陈泽远助理警监的指示,要他前往克拉末花园宗教学校,向在该校当任英文教师的韩占录供。

他引述韩占的说法,指本案首两名被告是于1月7日当时,前往韩占的住家清理垃圾,结果在焚烧垃圾时烧伤。

“韩占告诉我,本案被告当时是前往他家,清理沟渠内的垃圾。”

“韩占声称对着火的情况不知,只表示当他从屋里出来时,就惊见本案首两名被告被火烧伤。”

“于是,韩占马上建议将两名被告送往就医治疗。”

哈尼斯表示,他向韩占录供的时间大约是20分钟至30分钟。

在接受主控官阿兹丽娜盘问时,哈尼斯表示,韩占没有告诉他,3名嫌犯是前往韩占家进行烧烤庆祝活动。

哈尼斯承认,他没有深入追究韩占所提供的口供内容。

归咎哈尼斯没深入追问

韩占之后在被问及,为何没有告诉哈尼斯举办烧烤的实情时,反而归咎哈尼斯没有深入追问。

“哈尼斯是根据一本簿子的问题向我录口供,既然他没有问,所以我也不主动提起,何况我当时赶时间。”

本案今年7月7日 审讯 时,被告辩护律师韩尼夫(Hanif Hashim)曾向污点证人拉兹万(Mohd Razwan Azmir Shaharran)指出,两名被告是在一间住家烧垃圾时受伤。

自辩看见别人焚烧教堂

两名被告昨日供证时自辩,他们是在获悉有人要烧教堂后,就从旧街场白咖啡餐馆尾随去看热闹。

第一被告声称,当他抵达教堂后,就看见有7、8人用球棒打破教堂窗口和纵火,并宣称对主谋不知。

在目睹教堂纵火后,他声称心烦意乱,于是和第二被告前往韩占家进行烧烤会。

他声称是在烧烤会起火时,遭火花烧着衣服而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