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实中委会未定夺郑文福上诉
林冠英:先向雪州政府索资料
基于雪州政府已经开除前雪州行动党组织秘书郑文福的市议员职,行动党中委会必须先向雪州政府索取相关资料,才可开会定夺是否要维持纪律委员会原判,开除郑文福的党籍。
向雪索资料裁决上诉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证实,中委会已经在昨晚的会议议决,需要更多的时间搜查资料,才能决定是否要批准郑文福的上诉。
“我们要收集所有相关的资料,才能做出决定。”
询及最快什么时候,林冠英重申,中委会必须从雪州政府收集资料,再召开会议定夺。
《当今大马》 昨晚也引述消息报道,中委会对郑文福的上诉暂无结果。
拒评纪委会裁决刘邓
针对纪委会对两名中委刘天球与邓章钦的裁决,林冠英则不愿置评,理由是两人仍有14天的时间,可以上诉。
他说,纪委会已经裁决刘邓两人的案件,除非两人正式向中委会上诉,否则中委会不应该评论此事。
“虽然刘天球表示愿意接受纪委会裁决,不过他还有14天时间,说不定会改变主意,向中委会上诉。”
“如果有人上诉,中委会就需再召开会议,以定夺有关上诉申请。”
重申禁党员发支持信
此外,他也重申,行动党将禁止所有党员发出支持信,违例者一概面对严重处分。
他相信,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也会支持,行动党要废除支持信的决心。
郑文福遭开除后上诉
《星报》在7月27日封面以不点名的方式,影射一名来自雪州最大地方议会的地方议员,涉嫌盗用雪州行政议 员刘天球的信笺和印章,伪造支持信要求市议会颁发总值超过100万令吉的合约予20家公司。
郑文福在翌日矢口否认《星报》的指控,强调其家属不曾向巴生市议会申请或招标任何合约,也不曾获得合约。
唯他解释,自己在2008年3月到2009年11月18日期间,担任 刘天球在选区班达马兰的助理,曾经签署过许多支持信,包括招标工程的承包商,但这些支持信都是由他代表刘天球签署,并不曾盗用刘天球的信笺头。
无论如何,行动党纪律委员会后来证实,郑文福发出的支持信对象中,包 括一家由他儿子担任股东的承包商而涉及利益冲突,并直接开除郑文福的党籍。
纪委会昨日也宣布,严厉训斥管理下属不善的刘天球,但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针对支持信风波向他采取进一步行动。
纪委会也强烈劝告邓章钦,日后向媒体或通过“推特”发言时, 必须加倍小心,照顾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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