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万8000宗累计旧案待审
部长:快速审结不影响公正
刊载: Nov 22, 2010 4:23 PM | 更新: Nov 22, 2010 4:27 PM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为止,我国法庭仍有高达近5万8000宗累计的旧案待审。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示,法官们将尽快审结这些旧案,但他强调,加速审案不代表就会影响审案的素质。
根据纳兹里在国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09年,高庭共有1万4429宗民事诉讼的旧案,以及521宗刑事诉讼的旧案待审。
在地庭,则有1万3693宗民事旧案及2441宗刑事旧案待审。而在推事庭,则有2439宗民事旧案及1万2645宗刑事旧案待审。
至于上诉庭与联邦法院,则分别有1万890宗与455宗旧案。
这意味着,我国法庭目前共有5万7513宗旧案仍待审结。
关键表现指标加速审案
拥有巫统背景的联邦法院大法官查基自上任后,即推行关键表现绩效指标(KPI)的制度,以加速审理这些累计已久的旧案。
虽然一些律师质疑,此举将导致影响法官判案的素质,不过纳兹里今午在国会强调,法官就算加速判案,也不会影响审案的素质。
“我们不会因为KPI而牺牲司法的公正。”
他是在回答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费南德斯的提问时,如此表示。
九大措施加速旧案审讯
费南德斯也是一名执业律师,他担忧,法官为了达致KPI,加速审结旧案,而不惜牺牲审案的素质。
“加速的司法正义,就是牺牲的正义。”
较早前,纳兹里也公布,司法机关以9大措施,加速审理累计的旧案。
这9大措施是:(一)“统计旧案行动”;(二)加强管理;(三)推介追踪旧案制度;(四)确保法官先聆审旧案;(五)开设新商业庭与新民事庭;(六)开设特别法庭;(七)建议一些案件庭外和解;(八)增聘更多的法庭人员;及(九)落实“E法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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