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今日驳回,国会特权委员会两名民联成员所准备的“少数派报告”。不过,他们已把这份报告发给朝野议员,冀望朝野明日在表决动议时,能够参考“少数的声音”。

这两名特权委员会成员是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卡巴星与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他们是因为不满特权委员会提呈的报告,建议吊销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议员资格6个月,而另呈一份“少数派报告”(minority report),以发表两人作为少数代表的看法。

拥有7名成员的特权委员会,是基于安华发表安可国际公关公司(APCO)涉及创造“一个大马”与“一个以色列”的言论,而在昨日提呈报告,建议吊销安华的议员资格,同时训诫卡巴星。

少数派报告厚33页

卡巴星与西华拉沙在厚达33页的“少数派报告”中,主要是提及4件事,即:

(一)特权委员会否决了安华拥有律师的权利。

(二)特权委员会否决了安华旁听供证,以及交叉盘问,以查证证人供词是否正确的权利。

(三)特权委员会并没传召证人,并否决了安华自辩的权利。

(四)两人认为,安华发表的言论,纯粹是“持平的政治评论”,并没违反国会议员的特权与权利。

误导国会属严重罪行

卡巴星与西华拉沙都是执业律师,他们在报告中说,安华申请律师代表,是一项法律下赋予的权利,因为政府动议指安华藐视及误导国会,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足可让安华面对最高60天的监禁惩罚。

两人也不满,特权委员会单凭一封来自安可国际公关公司(APCO)的信函,却没有让安华自辩,就要把安华治罪。

他们强调,由于安可的欧洲、中东与非洲区首席执行员斯塔布(Brad Staples)并没宣誓供证,只寄发一封信予特权委员会,所以这封信的可靠性,值得商榷。

称安可发表2伪言论

两人续称,安可公司至少发表了两项伪言论,即:

(一)《马新社》在2010年3月30日,首先刊载安可的声明,否认安可为以色列政府工作。不过新加坡《海峡时报》却在3月31日的报道中,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资料揭露,安可自1992年已开始为以色列政府工作。

(二)斯塔布在志期2010年8月19日的来函声称“我不被允许供证”,是一项完全错误的言论,因为他在特权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中,已经受到传召,但因为会议展延,才没有供证。

基于此,卡巴星与西华拉沙认为,安可的来函应该受到质疑。

安华言论没藐视国会

根据特权委员会报告,安华惹祸上身的言论是“1999年是‘一个以色列’,至于在2009年,安可则向首相纳吉建议‘一个马来西亚’。”(1999 Satu Israel. 2009 APCO menasihati Perdana Menteri Dato' Sri Mohd Najib 1Malaysia)

不过,“少数派报告”却认为,安华的这番言论,是一项“持平的政治评论”(ulasan politik yang adil)。

卡巴星与西华拉沙表示,朝野议员可能都感到震惊,一家与以色列有关的公共公司,竟然向纳吉建议“一个大马”的概念。

他们说,此事已经成了国会激辩的课题,而安华只不过是以种种的理据,发表一项“持平的政治评论”,因此不算误导及藐视国会,更加不应被视为滥用国会议员权利与特权。

吁朝野议员驳回动议

反之,他们斥责政府无限放大这项“持平的政治评论”,是要借此机会打压国会的言论自由。

“如果我们选择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特权委员会对付安华,那么就会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基于此,我们吁请所有议员,驳回指安华误导国会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