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大学社会科学系教授阿末阿杜里表示,属于马来联邦(negeri-negeri Melayu Bersekutu)州属的雪兰莪、霹雳、彭亨与森美兰,其州公共服务委员会无权委任公共服务高职,因有关权力属于公共服务委员会。

他说,属于马来属邦(negeri-negeri Melayu Tidak Bersekutu)的州属如柔佛、登嘉楼、吉兰丹、玻璃市与吉打则不同,其州公共服务委员会则有权委任州秘书、州法律顾问与州财政。

“雪州大臣卡立理应了解这问题,及停止质疑古斯林受委的课题,就如早前由政府首席秘书西迪哈山所做的宣布。”

委任高官权力在中央政府

他强调,卡立质疑有关委任属毫无意义,因委任高职官员的权力在中央政府,就如联邦宪法所阐明的。

阿末阿杜里接受《马新社》专访时说,根据联邦与州关系的章节,若修改州宪法的问题抵触了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有关修改工作将自动作废。

他说,联邦宪法第75章阐明:“若任何州法令不符合联邦宪法,联邦宪法就能超越州法令,有关州法令不符合的部分就属不合法。”

声称修宪无法起追溯作用

另外,本地著名法律专家沙烈布旺表示,雪州政府要修改州宪法是不可能的事,因修宪需要三分之二多数议席才能进行。

“在雪州宪法内,的确有阐明每一项修宪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他们需要至少38席才能修宪。”

他也说,就算修宪成功进行,也无法对古斯林起任何作用,因修宪是无法起“追溯”作用。

沙烈指出,卡立不允许古斯林参与州行政会议的做法等同于否决古斯林的权力,也显示他企图违背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