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政府今天纠正说,由于前朝政府在热带岛屿度假村(TIR)尚未缴付1060万令吉地价前就反常地发出地契,“木蔻山丑闻”其实共令槟城人民损失至少3000万令吉,而不是1900万令吉。

NONE 唯槟首长林冠英欣慰,当局没再发现有其他亏损。

林冠英(左图中)今天在记者会上坦承,昨天计算错误,此丑闻不但导致槟州发展机构损失1900万令吉,也让槟州政府土地矿物局损失1060万令吉,因为热带岛屿发展机构无法偿还其获得木蔻山80英亩土地时必须缴付的地价。

他被记者询及时表示,许子根最好在一周内对上述指控作出解释,否则采取下一个步骤,包括考虑举报反贪污委员会。

 
何以当关键指数部长?
 
无论如何,他表示,由于是行政议会批准发出地契,目前在反贪污委员会或不构成案件。至于行政议会何以作此决定,则可考虑举报调查。

“但如果丹斯里许子根不要针对上述3000万令吉丑闻负责,也不做解释,他如何能够成为专业、称职的关键表现指数部长?”

促利用部长职弥补错失

gerakan life member council congress 061110 koh tsu koon 林冠英接着揶揄说,许子根(右图)或许因为一些媒体不会报导,而可以选择不回应。但槟州政府将穷追猛打地追讨款项。

针对前班台惹雅区州议员黄万河质疑,民联执政三年来是否采取对策,林冠英表示,当局已尝试提出脱售股份及追讨贷款,但都石沉大海不见回讯。

“既然许子根现在是内阁部长,我们希望他可以纠正及弥补错失,要求城市发展机构把欠款归还给槟州人民。”

同时,槟政府在展开初步调查后也将研究如何再索回地价。唯基于地契已发及每年有缴地税,而不容易处理。

未按分期付款期限偿还

根据槟政府的纪录,热带岛屿度假村于1997年11月19日申请木蔻山的土地,并于2001年1月15日获得州政府批准。上述地段的租约是60年,将在2062年10月10日期满。

当时,州政府向这家公司征收80英亩值1295万令吉的地价(每平方尺3令吉72仙),年率利4%,从2004年起偿还至2013年,共10年的偿还期。

目前,已偿还的地价为463万令吉(包括利息47万令吉),没摊还的尾数达1060令吉(包括利息181万令吉)。由于上述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佳,该公司并没有能力按照州政府所订下的分期付款期限偿还。

提前发地契违土地法典

林冠英批评,许子根领导的行政议会在2001年1月3日决定,即使只摊还第一期地价,仍然发出土地拥有权地契给热带岛屿度假村,而违反国家土地法典180条文要求地契必须在地价全数摊还后才能发出的规定。

“在地价未缴清之前,政府根本不应该发出地契,以防对方拖欠地价。行政议会决定在对方没缴清地价前发出地契,导致热带岛屿度假村自2004年开始便拖欠1060万令吉的地价,而且不确定会否偿还。”

他质疑,是否一般百姓需缴清地价,大企业就可双重标准地获豁免。

他也重申,许子根不应怪罪槟州民联政府,没有好好打理峇央湾码头、木蔻山及热带岛屿度假村。因为都是因后者于1992至2007年掌权期间,把计划批给城市发展机构(UDA),而导致槟州发展机构及州政府(土地局)共损失3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