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促请选举委员会全面修订我国选举法令,以跟进时代的步伐及符合国民的需要。

民政党全国副主席马袖强说,选委会的修正法令应包括实施选民自动登记系统,以便能把我国目前仍有五百万合格但仍未登记成为选民的国民,通过选民自动登记系统自动成为合格的选民,以便能发挥选民的权力与义务。

“我认为,没有必要再浪费公帑举办选民登记运动,反而应该让我国已达21岁的国民,在自动选民登记系统下自动成为合格选民。”

“选委会应该取消欲实行由人民在大选中委任代理代为投票的建议,以让选民自己来履行他们身为公民的义务。而且事实上,这种制度可能会受到滥用,一旦实行将会衍生许多问题。”

委任代理将变成交易买卖

马袖强相信,委任代理代为投票,将会变成一项交易买卖,也将促成犯法案件,是不可行的制度,更何况选民的选择应该是属于个人的秘密。

根据报道,选委会正在研究实施委任代理代为投票的可能性。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尤索夫说,该委员会的这项建议的目的是要让所有选民都有机会履行他们的投票权。

马袖强说,选委会上一次全面修订我国选举法令是在2002年。所以,经过这一段漫长的时间间隔,选委会是时候研究全面修订选举法令,以期能提高我国选民投票率至75%。

马袖强说,目前我国有几个政党参与推动和进行选民登记运动,但仍有许多合格选民仍未注册。与此同时,这项开放选民登记系统也可能会被政党滥用,成为只登记他们的支持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