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改出版及印刷法令
或扩大涵盖网络媒体面子书
刊载: Jan 25, 2011 11:59 PM | 更新: Jan 26, 2011 10:52 AM
内政部拟议修正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以期这法令能更全面,而非仅针对出版刊物。
《马新社》报道,内政部秘书长马末阿当说,该部已要求总检察署研究“出版”的定义,包括是否概括多媒体的出版如互联网内容、面子书及软件。
“我们必须克服现有的弱点,特别是面对多媒体的资料。希望这宗修正案能在今年3月提呈国会。”
他今日颁发委任状给电检局职员及上诉委员会成员后,对媒体这么说。
建议同时整理电检标准
他说,为配合当今的电影下载科技,内政部也建议整理电检的标准运作程序及指南。
他说,虽然现有的指南是在2010年所制定,且只应用了约1年,但是,该局有必要为了公众利益而修改这项指南。
确保能管制新科技影片
“修改指南旨在确保我们能管制从现代科技所流入市场的电影,包括随身碟或记忆笔(pen drive)。
“许多公众已经不再购买影音光碟看影片,反之,可能将影片下载及储存在电脑。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项问题。”
针对Youtube的内容管制,他说,内政部不时与新闻通讯及文化部、大马多媒体通讯委员会的代表,监督这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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