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拟议修正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以期这法令能更全面,而非仅针对出版刊物。

《马新社》报道,内政部秘书长马末阿当说,该部已要求总检察署研究“出版”的定义,包括是否概括多媒体的出版如互联网内容、面子书及软件。

“我们必须克服现有的弱点,特别是面对多媒体的资料。希望这宗修正案能在今年3月提呈国会。”

他今日颁发委任状给电检局职员及上诉委员会成员后,对媒体这么说。

建议同时整理电检标准

他说,为配合当今的电影下载科技,内政部也建议整理电检的标准运作程序及指南。

他说,虽然现有的指南是在2010年所制定,且只应用了约1年,但是,该局有必要为了公众利益而修改这项指南。

确保能管制新科技影片

“修改指南旨在确保我们能管制从现代科技所流入市场的电影,包括随身碟或记忆笔(pen drive)。

“许多公众已经不再购买影音光碟看影片,反之,可能将影片下载及储存在电脑。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项问题。”

针对Youtube的内容管制,他说,内政部不时与新闻通讯及文化部、大马多媒体通讯委员会的代表,监督这个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