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播案发现场闭路电视录影
显示安华与赛夫先后进入公寓
录影截取图片显示,安华先抵达,而且较迟离开;而赛夫较后抵达但先行离开。
安华先在中午时分抵达公寓,并且搭电梯上了5楼,他随后在5点半左右开车离开。赛夫在下午2点42分抵达案发地点的蒂沙白沙罗公寓,并在下午4点35分离开。
安华赛夫分别开车出入公寓
安华乘坐车牌为WMK 6的车子出入公寓;而赛夫所乘坐的车子,车牌号码是WPK 5925。
闭路电视的部分录影被定格打印后,被呈堂成为证据。除了安华与赛夫以外,录像中出现的其他人等,无法被认出。
检方更出示其他图片,显示有7辆车抵达和离开公寓,其中包括安华、赛夫和案发公寓业主的车子。
安华穿外套白衬衫提公事包
截图显示,安华在当天中午12点12分,乘坐车牌号码为WMK 6的路虎汽车抵达公寓,在停车后,他登上5楼。
他进入公寓时穿着长袖白衬衫,更在电梯内套上灰色的外套。他也带着一个黑色公事包和一个塑胶袋。
安华在下午5点半左右出来,手里仍提着同样的公事包,开车离开。
其他数名分别开车抵达的人士在中午时分抵达公寓。
较早前,负责维护化验部仪器的工程师程亚伦(Alan Tiang,音译)今天出庭供证。
她也向法庭提呈了两根分别在面巾和案发现场地板找到的毛发,惟她无法在这些毛发上找到DNA。
诺爱杜拉宣称她在2008年7月22日完成并且提呈报告。该报告也被列为呈堂证据。
根据现有安排,诺爱杜拉明天将继续出庭,接受辩方的交叉盘问。
以下是较早前的肛交案滚动报道:
经过计算后,案发时间内进出公寓的车子共有7辆,包括安华与赛夫。
下午4点47分:
闭路电视录影显示,赛夫在下午2点42分抵达案发地点的蒂沙白沙罗公寓,并在下午4点35分离开。
录像显示,赛夫所乘坐的车子,车牌号码是WPK 5925。
下午3点25分: 检方播放2008年6月26日蒂沙白沙罗公寓大门和电梯的监视器录影。
下午2点50分: 审讯再告暂停30分钟,因为播放器材仍未准备好。
下午2点43分:
法庭续审。
中午12点09分:
傅兹雅指出,她被赋予的任务是通过闭路电视的录影,辨识出数辆轿车,包括一辆车牌WMK 6的路虎(Range Rover)车和车牌WPK 5925的菲亚特(Fiat)车,以及驾驶它们进出帝沙白沙罗公寓的人士。
上午11点39分:
傅兹雅指出,她随后使用仪器将硬碟进行了复制。
上午11点15分: 辩控双方进入内庭作短暂协商。
上午11点10分: 辩方律师提出反对,因为他们没有获得两个影碟的资料,也没有拿到傅兹雅所参考的笔记。
上午10点53分: 傅兹雅宣称自己是一名影音分析员,曾处理过900宗的案件。
她指出,自己在2008年7月3日上午 10点接到查案官祖德佩雷拉(Jude Blacious Pereira)送来的两个信封。
她打开信封并发现当中有一个标识为“HD1”的硬碟。另一个信封也同样含有一个硬碟。
上午10点45分: 审讯重新开始,来自蕉赖警局的助理警监傅兹雅仄末(Fauziah Che Mat)坐上证人席。
在副检察司哈纳菲亚(Mohd Hanafiah Zakaria)的盘问下,47岁的傅兹雅供称,她过去隶属于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的摄影与技术部门。
法官宣布暂时休庭。
早上9点22分:
公正党总秘书赛夫丁现身在法庭的公众席。
程亚伦透露,他拥有英国伦敦大学的电流和电子工程文凭。他在1996年开始,在一家成为Applied Biosystem的公司上班,而这家公司专门销售DNA分析器材。
不过,Applied Biosystem在2005年结束营业。但他仍持续负责维护相关仪器的硬体项目。
早上9点16分:
程亚伦指出,他是ATP服务和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专责维护化基因分析仪(genetic analysers)、核酸多形性鉴定仪(sequence detection systems)和热循环仪(thermocyclers)。他表示,维护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而他在2008年5月曾检查化验部的仪器。
程亚伦在接受辩方律师山卡拉交叉盘问时表示,“他们都操作良好”。
早上9点12分: 维修工程师程亚伦(Alan Tiang)被传召进入证人席。
早上9点10分: 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进入法庭,审讯随之开始。
早上8点48分: 回教党籍道北区卡玛鲁丁(Kamaruddin Jaafar)抵达,就坐于旺阿兹莎旁边。
早上8点43分: 被告安华偕同夫人旺阿兹莎、辩护律师山卡拉和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抵达法庭。
检方由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Mohd Yusof bin Zainal Abidin)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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