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讯自由法持三种不同立场
槟行动党讥国阵沦为三头恐龙
“针对槟州政府提呈予槟州立法议会要通过的槟州资讯自由法案,一个国阵竟然抱持3种立场,让人不禁怀疑国阵的立场何在?”
“对于这个法案,民政党指国阵原则上支持上述法案;马华抱持反对的态度;巫统则抱持不闻不问的立场。这又要如何体现一个国阵的精神呢?”
“民主行动党奉劝巫统、马华与民政党不要再自相矛盾,并且即刻厘清代表国阵的一致立场,再来出席槟州资讯自由法特选委员会所召开的听证会,而不是沦为一只三头恐龙,让特委会根本不知要如何采纳他们一致性的意见,真是让人贻笑大方!”
抨巫统议员失责放弃代表权
黄伟益(左图)在今天文告表示,更有趣的是,民政党率团出席槟州资讯自由法案特选委员会所召开的听证会,包括对各项有需要修改的条文提出具体意见。
“虽然马华亦率团出席听证会,却在听证会表达反对资讯自由法案的意见。还有,尽管巫统3位议员身为特委会成员,竟然主动放弃代表权,这岂不是失职的表现吗?”
促马华废官方机密和出版法
黄伟益说明,马华基于法案抵触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以及赋予上诉局主席广泛的权力,而保持反对的立场。
“既然如此,马华作为联邦执政党,更应该俯顺人民的意愿,通过国会动议废除官方机密法令,以及印刷与出版法令,否则他们只会被人民所唾弃而已。”
“一方面,马华不愿废除官方机密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另一方面也不愿意支持槟州资讯自由法案,这只会让马华跟民意越扯越远。”
冀以民意修补法令草案不足
黄伟益认为,槟州政府承认资讯自由法案有不足之处,因此希望通过成立特委会、召开听证会,借助民意让修补法案不足之处。
“州政府被逼提呈有‘瑕疵’的法案,乃因联邦政府所委任的州法律顾问,在立法过程总是不断给我们各种阻力,让许多对人民有利的法案,不能如期提呈州立法议会通过。”
“因此,我们必须提呈能够让州法律顾问点头的法案,然后再通过民意来修改法案当中许多不足之处。”
促马华民政做好在野党角色
黄伟益强调,若马华或民政党认为法案有“瑕疵”,则应该积极扮演槟州在野党的角色,提出各种可行建议来强化这个法案的功效,并进一步提升州政府的施政透明度。
“如果马华或民政党只会为了反对而反对,却不愿正视人民意愿并配合槟州政府的努力,让这个法案修正得更加完善,最终必然证明国阵乃是一只跟不上时代的恐龙。”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