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首席部长泰益玛目4年前起诉《当今大马》诽谤一案,吉隆坡高庭将在3月17日裁决,是否批准《当今大马》撤销此案的申请。

高庭法官佐汉(John Louis O'Hara)在聆听双方律师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裁决。

指泰益诉讼案师出无名

辩方律师山慕卡(K Shanmuga)指出,泰益此宗诉讼案师出无名,显然是滥用法庭程序。

“国会并没有制定任何侵权诽谤的法令,限制辩方的言论自由基本权利,以便让好像起诉人这样的政府官员,起诉好像辩方这样的记者和媒体机构诽谤。”

“言论自由不仅限于讨好或不冒犯的言论,而是延伸至那些冒犯的言论。”

不过,泰益玛目的律师伊美健(译音Yee Mei Ken)则争论说,无论诽谤法令的诠释如何,都不能改变马来西亚依然存在诽谤法令的事实。

“这是明白易懂的,一个人起诉诽谤者的权利已阐明在普通法内,同时在马来西亚毫无疑问的获得全面认同。”

日本媒体爆泰益涉收佣金

这名领导砂州近卅年的政治强人在2007年5月16日入禀高庭起诉《当今大马》诽谤,将该网站与其总编辑颜重庆列为答辩人。

《当今大马》是在跟进报道一系列有关泰益涉嫌收取9家日本船运公司的3200万令吉木材出口佣金的新闻后,遭泰益起诉。

这则首先刊登在3月29日《日本时报》(Japan Times)的新闻,指泰益与其家族涉嫌通过一家与泰益家族有关的香港代理公司Regent Star,在7年里向9家从大马砂拉越运载木材的船运公司,收取高达3200万令吉的佣金。

有关课题获得日本和其他地区的多个媒体报道,《当今大马》在一个星期后转载该新闻,并进行一系列的跟进报道。《马来西亚前锋报》也有报道此事。

较后泰益在州议会发表声明否认有关指责。

除了《当今大马》、泰益也起诉砂州公正党前任主席旺再纳(Wan Zainal Wan Sanusi)和实旦宾(Stampin)支部主席施志豪,指他们分发印有《当今大马》和《日本时报》报道的传单。

被起诉的还有《马来西亚前锋报》,不过该报较后公开向泰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