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才仅被控欺诈而非失信罪
公账会成员疑当局“从轻发落”
公账会成员——回教党道北区国会议员卡玛鲁丁查化(Kamaruddin Jaafar,右图)受询时表示,从最近的趋势来看,一些最终须面对法网的国阵大人物,似乎都是在较轻的罪名下被控。
国阵人物总获最轻罪名起诉
“我感到奇怪为何会这样。前雪州大臣基尔和前第二财长诺莫哈末的政治秘书,都是如此。”
“在涉及大人物的案件时,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趋势。每当有国阵政治人物被控,似乎都是最轻的罪名。”
陈广才被控三项欺瞒首相罪
也是前马华署理总会长的陈广才,是于2月28日被控以3项欺诈前首相阿都拉的罪名。根据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任何犯欺诈者可被罚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国会公共帐目委员会之前公布对巴生港口自贸区丑闻的调查结果,曾直接点名陈广才和巴生港务局前任总经理冯惠珠涉嫌犯下失信罪,导致政府后来必须承担庞大的债务。
总检察署已以失信与欺骗罪名提控了冯惠珠和另外3名涉案者,案件目前仍在审讯中,但是陈广才却只是在欺诈罪名下被控。在失信罪名下,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与鞭笞及罚款。
政府做做样子而非坚决肃贪
卡玛鲁丁认为,政府这样的起诉不过是做做样子。
“政府直接掌握了起诉的权限,所以他们企图通过起诉陈广才,让人们以为他们已采取了行动。 ”
“不过这并不一定足以显示,我们在打击贪腐方面已站稳坚决立场。”
公账会并无调查和起诉权力
另一方面,不若卡玛鲁丁的批评态度,公账会主席阿兹米卡立(Azmi Khalid,右图)只强调,公账会并没有权力干涉当局的调查或者起诉行动。
“公账会已完成其任务,我们将报告交给国会。我们让政府决定要采取怎样的行动。”
询及公账会过去要求当局以失信罪名调查陈广才的建议,阿兹米否认有如此的“实际建议”,澄清说,公账会仅“指出不寻常之处”。
“反贪污委员会也需要进行调查。我们没有调查权,所以需要他们来调查,并且做出决定。让法庭完成审讯程序吧。”
哀叹前同僚面对欺诈罪起诉
阿兹米和陈广才在2008年之前曾在内阁共事,因此他对后者这次被控感到哀伤。
“看到同僚如此,实在伤心。个人而言,这不是我要做的事情。”
此外,公账会副主席陈胜尧表示,他希望法庭能够秉持公正不阿的态度来审理陈广才的案件。
询及当局选择以欺诈而非失信罪名提控陈广才时,陈胜尧表示,“我相信,当局这样做必定有它的原因”。
另一名前交通部长,也是马华前总会长的林良实也在2010年7月被起诉欺骗内阁根据巴生港务局与自贸区总承包商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KDSB)所定下的条件,为自贸区计划购买一片位于英达岛地段,导致政府面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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