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肛交案今天在吉隆坡高庭续审,进入“案中案”审讯的环节。在此案中案,辩方企图阻止检方向法庭提呈安华扣留室找到的四项物品作为呈堂证物。

警方于2008年7月17日在吉隆坡警察总部重案组扣留室找到这4项物品,包括面巾、牙刷、矿泉水瓶和一个头发。当天凌晨到早上,安华曾被扣留在那里。

化验师诺爱杜拉上周供称,在上述的面巾、牙刷和水瓶上找到“Y男性”的脱氧核糖核酸(DNA)。而更早前,化验师谢丽凤更供称,赛夫内裤、肛门周边和直肠深处都找到Y男子的精液或DNA。

 
四物品能够将安华卷入

 
因此,这4项物品对检方似有重要的意义,能把安华与肛交案情扣连起来。相对地,辩方认为警方在取得这些物品过程不合法,因此力挡它们成为呈堂证物。

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昨天聆听控辩双方陈词之后,裁决批准辩方的申请,为四项物品是否列证进行案中案审讯。

西华拉沙预定明早供证

 
今天的最大焦点在安华出庭供证。他将力指警方在2008年7月16日对他的逮捕不合法。这也是安华在整个肛交案中,首次出庭供证。
 
他和山卡拉都供称,警方当初拦车逮捕时,都没有说明逮捕的理由。 

 
而安华更透露,警方在录供后带他到吉隆坡中央医院进行体检,过程中,让两名医生检查其四处和肛门,形同羞辱他。
 
“在检查我的上半身之后,他们要求脱衣服,测量我的私处,测量我的阴毛,这是极端辱人的。他们检查我的阳具和肛门。”

 
安华更投诉,警方无视他的背伤,让他被迫睡在肮脏的地板一夜。这是的他在获释后,必须立即前往就医。

 
审讯将在明早9点继续,并且传召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

 
以下是较早的肛交案滚动报道:

 
下午3点51分: 卡巴星表示,他明天早上将传召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

尤索夫透露,检方将传召两名证人。审讯中止,将在明天早上9点续审。

 
下午3点48分: 山卡拉否认尤索夫说法,坚称曾跟祖德佩雷拉进行沟通。

下午3点43分:

山卡拉指出,警方并没有说明逮捕安华的原因。

“他说,‘我所获得的指示是将他带到警察总部。’他的言行如机器人那样。”

sankara nair bukit aman teresea kok isa arrest pc 170908 01 下午3点34分: 山卡拉(右图)坐上证人席。他供称,他在2008年7月16日陪伴安华到反贪会,他们在上午10点抵达。

他继续说,他们在中午离开反贪会,而安华要求回家祈祷和稍息。

“祖德佩雷拉问我们在哪,我说时间还早,但我向他确认,我们将在下午两点过去会晤他。”

“我们被戴头套蒙面,高度武装的警察拦截,他们来到安华车前。我们感到惊慌和担忧。”

“我跟阿末道菲警监商谈。”

下午3点29分: 安华结束供证,离开证人席。

下午3点26分:

接受卡巴星再盘问时,安华指出,警察并未说明逮捕他的理由。

下午3点20分:

安华承认,在逮捕过程中未受到肢体虐待,但他投诉,警方强硬将他拖上警车。

下午3点16分: 受尤索夫交叉盘问时,安华指出,当初在他被捕时,没有任何警员告诉他,他是因为肛交案而被逮捕的。

下午3点13分:

安华表示,他在2008年7月17日中午12点30分获释。他随即立刻为背痛需求治疗。 

 
下午3点09分: 安华指出,扣留室的四面都是铁栅。他也请求警官安排让他睡觉,因为他有背痛,因此无法睡在水泥地板上。

“我不期待贵宾式待遇,但扣留室情况很糟,而洗手间也不干净。”

下午3点07分: 安华宣称,副警监亚亚阿都拉曼(Yahya Abdul Rahman)给矿泉水瓶、面巾、牙刷和肥皂。

 
anwar out from hospital 160708 01 下午3点04分: 安华指出,检查后,他在晚上11点被带回到吉隆坡警察总部。

“我问警察和祖德佩雷拉,‘你什么时候才释放我?’,而他们说,‘你很快就可以回家了’,但他们却将我送到扣留所。”

下午3点02分: 安华指出,两名医生检查他的私处和肛门。

“这是极端羞辱人的。”

他指出,在检查之前,他要求调查官、律师和护士离开回避。

“医生问我关于肛交的指控。”

 
下午2点58分: 安华指出,在录供后,警方再度指示他呆在会议室。

“我问他们,‘你要求我录供但还有什么呢?’他们应该释放我。”

“相反地,他们带我到吉隆坡中央医院,我们在2008年7月16日晚上8点抵达那里。”

下午2点56分:

安华说,警方在下午2点30分到5点30分之间向他录取口供。

下午2点54分:

安华供称,他随后被警方带往吉隆坡警察总部的会议室。

其代表律师山卡拉和西华拉沙较后赶到。

“我问他们为何他们要那样对我,但他们却说要我的合作,我早已透露我要见祖德佩雷拉了。”

 
NONE 下午2点50分: 安华指出,他质问该警官,“为何要再度这样对待我?”

该警官回应说,他只是执行上头指示。

“我告诉他,我在下午2点要见查案官祖德佩雷拉,而且已经通知后者。为何你这样对待我?”

法庭传召逮捕安华的警官阿末道菲警监(Ahmad Taufik)上庭,让安华指认。

下午2点46分: 安华指出,改名警官命令他登上警车跟他们离开。

下午2点44分:

安华供称,他当时坐在后座,而他的代表律师山卡拉则坐在前座。

“我们当然要停下来。山卡拉下车,而一名警官向他走过去。我被要求留在车内。”

“该警员说,‘我们有指示要逮捕安华’。”

安华继续说,山卡拉阻止他下车。

 
下午2点41分: 安华指出,他在回到位于泗岩沫住家过程,他见到数辆没有标识的车辆,以及大约10到15名戴头套蒙面和持冲锋枪的特殊任务部队警员,拦在路中央。

“我们必须急刹车停下来。”

此事发生在2008年7月16日下午1点。

下午2点36分: 安华指出,2008年7月12日,反贪污委员会传召他,要求他针对他报案指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前总警长慕沙哈山和拉欣诺涉及黑眼圈案进行录供。

但安华立即纠正自己,指日期应该是7月16日下午两点在布城反贪会办公室。当时有3名律师陪同他。

安华透露,他当天也跟警方查案官有约。

 
下午2点31分: 卡巴星告诉法庭,安华将首先供证,之后将轮到山卡拉。

法官表示,由于山卡拉要供证,因此他不应该留在法庭内。山卡拉因此离开法庭。

下午2点30分: 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进入法庭,审讯随之开始。

下午2点28分:

公正党总秘书赛夫丁不满被请离法庭,跟庭警发生争执。最后,他在最前一排挤出一个位子坐下。

下午2点26分: 辩方领衔律师卡巴星跟儿子兼代表律师蓝卡巴星抵达。

下午2点25分:

安华跟尤索夫和山卡拉谈笑。

下午2点22分: 被告安华协同妻子万阿兹莎和长女努鲁依莎抵达。

下午2点18分:

检方在第二律政司尤索夫领导下进入法庭。公众席已水泄不通。

下午2点06分: 警察打开法庭大门,记者和民众在接受安全检查后鱼贯进入法庭。

下午1点20分:

警方开放柜台后,进入法庭的通行证立即被抢夺一空。一些安华支持者和民众仍徘徊在法庭门外,期盼有机会进入。记者也在门口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