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r wangsa maju ceramah 141210 tian chua 由于(右图)咬警案上诉案进度呆滞不前,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兼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今天成功获得上诉庭批准,得以在没有获得正式判决书和检方通知书的情况下进行上诉。

蔡添强接受电访时告诉《当今大马》,由于久久没有获得裁决书,也未获得副检察司的通知书,因此他们今天向上诉庭法官要求在没有相关文件下,迳行展开上诉程序。

“我们向法官重复了我们的要上诉立场,最后法官允许我们在两个星期后正式入禀。”

被指咬伤一名警员手臂

蔡添强是在2007年12月11日参与由干净及公平选举联盟(Bersih)所号召的抗议大集会,坐车欲进入国会呈交备忘录,反对修宪延长选委会成员的年龄限制时,遭警员强行抬走,在挣扎过程中被指咬伤一名警员的手臂,结果被判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条文罪名成立。

他后来遭推事庭本判蔡添强坐牢6个月及罚款3000令吉。这项判决将导致他失去议员资格。

高庭免除坐牢降低罚款

bersih parliament police blockade memo 111207 tian chua hauled 蔡添强较后向高庭提出上诉,虽然罪名维持成立,但却获得法官为了避免劳民伤财的补选为由而减刑,把罚款降至2000令吉或以坐牢2个月取代。惟这样的罚款额度仍让他有失去议员资格疑虑。

他因此向上诉庭提出申请,请求上诉以推翻罪名。而上诉庭在2010年8月30日发出准令,允许蔡添强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