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因不满被指与“淡米尔之虎”有挂钩,而起诉前任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诽谤的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顾问乌达雅古玛,其诉讼今日遭到上诉庭驳回。

上诉庭三司今日以多数票,驳回乌达雅古玛的诉讼。两名驳回其诉讼的法官是瑟卡拉( KN Segara)和阿都阿兹(Abdul Aziz Abdul Rahim),另一名批准诉讼的法官则是希山慕丁(Hishamudin Mohd Yunus)。

政府曾援引内安法令扣留乌达雅古玛与另外4名兴权会领袖,指责他们通过非法集会、提呈备忘录以及座谈会的方式,在印裔族群掀起种族情绪和憎恨政府的情绪,并把兴权会的斗争带外国外进行,以及向“淡米尔之虎”寻求援助,以便在国内展开更大规模的骚乱。

前首相阿都拉、慕沙哈山和阿都干尼都曾公开指控兴权会与“淡米尔之虎”有挂钩。在乌达雅古玛获释后,即针对政府的上述指控,入禀高庭起诉时任全国总警长、总检察长及大马政府诽谤,要求赔偿1亿令吉。

答辩人言论并非针对乌达雅

不过,上诉庭今日表示,两名答辩人的言论是针对兴权会,而不是起诉人,但兴权会是一个非法组织,没有法律地位采取法律行动。

瑟卡拉也根据两篇2007年12月7日的新闻,即乌达雅遭内安法令逮捕的6天后说,“很明显的,有关被指诽谤的言论并非针对他(起诉人)。”

不过,持异议的法官希山慕丁却表示,《星报》较后于12月15日刊登的慕沙哈山谈话,却曾把乌达雅与恐怖组织挂钩。

“总警长是针对起诉人和另外4名内安法令被扣者。”

希山慕丁也补充,他不认同另两名法官所指的,起诉人的诉状不足采信,“起诉人应该获得机会在高庭提呈证据”。

在法庭外,乌达雅的律师马诺哈兰赞扬法官希山慕丁的判词,并表示将会对此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