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米入禀隆高庭兴诽谤官司
《当今》巴金达遭索偿一亿
乌米表示, 《当今大马》于周二(15日)刊登的文章中,引用巴金达的言论,指将暴露其丑闻。
申请庭令阻止两造再发言
乌米(左图)也正申请庭令,阻止巴金达及《当今大马》重复或刊登更多的诽谤性言论。
她在提起诉讼后向记者表示,巴金达是在1998年的安华第一次肛交案后,发言破坏她的形象。其法律顾问莫哈末凯鲁(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陪同她召开今天的记者会。
“巴金达是中伤我的工具”
乌米当时是该次肛交案的关键证人,而巴金达则是辩方用以证明其公信力不足的证人。
“巴金达仅仅是安华利用以中伤我的工具。”
她补充,回教党及公正党之后也为自己的利益反复诉说这件事。
为维护名声及信誉而兴讼
乌米表示,她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并非因为害怕巴京达巡回讲座发表中伤她,而是为了维护其名声及信誉。
她说,“这些都是诽谤性言论”。
在其长达18页诉状中,这名乌米声称巴金达的说法诋毁她:(一)是急于赢得生意的失意商人;(二)不道德的女人;(三)丑闻缠身;(四)进行婚前性行为;(五)没有信誉;(六)不诚实;(七)为钱愿意做任何事情;(八)在法庭撒谎;(九)负责找到安华肛交案原告赛夫。
指媒体并未确认消息真伪
乌米指责《当今大马》在没有确认消息真伪的情况下,刊登该诽谤性文章,故《当今大马》间接地必须负上法律责任。
她声称自己是拥有明确立场、掌管各种生意及拥有社会地位的人,并愿意揭露安华的性丑闻。
乌米表示,她也出现在各种电子及平面媒体,为大马人揭露虚伪的政客。
也是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胞妹的乌米指说,她因巴金达上述的言论被嘲笑,而这已对她的名声造成影响,自尊也因此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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