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民间团体炮轰教育部歧视国民型中学,以校地已经保留给国民学校,觅地建校责任在董事部为由,拒绝让尊孔国中搬迁至冼都。他们也要求马华公会恪守60年代所作出的承诺,确保国民型中学获得公平对待,莫让它成为国民教育制度的弃儿。

这8个发表联署文告的团体是林连玉基金、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马来西亚韩江校友会总会、隆雪华堂文教委员会、坤成校友会、新纪元校友会、槟城独中教育基金会、南强学校校友会。

教育部不能有差别待遇

NONE 它们斥责教育部长慕尤丁给予的理由“该片校地已被建议作为国民学校的政府教育保留地”,“所有准备迁校的学校,须自行寻找校地,而不是使用政府教育保留地,而所有建校费用也应由该学校承担”是完全不合理的。

“国民型中学和国民中学同属政府中学,教育部不能有差别待遇,歧视国民型中学,这形同剥夺国民型中学学生的基本受教权益。”

8个团体指出,在1960年代华校改制风波中,政府和马华公会许下诸多承诺促使华校改制,包括“董事会从此不必为经费操心,可减轻家长负担”等。因此华校一旦接受改制,其运作、保养、建设和发展的责任都在政府,而非董事部。教育部岂可说觅地建校责任在董事部?这违反华校改制当年的承诺,也突显改制50年后,国民型中学还无法获得平等对待!

共校50年设施不敷所用

“尊孔国民型中学和尊孔独中共用校园50年,随着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现有学校设施已经不敷所用,而且限制两所学校的发展。我们促请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显示诚意,为尊孔国民型中学提供校地和承担所有建设经费,负起国民型中学的建设与发展责任。马华公会也应恪守60年代所作出的承诺,确保国民型中学获得政府的公平对待,莫让它成为国民教育制度的弃儿。”

8个团体希望,在迁校课题上,尊孔国民型中学能够与尊孔独中、华教组织和华团步伐一致,向政府争取应有的教育权益。

“华社应该结集力量,要求政府对国民型中学必须负起所有责任,包括提供适合地段让尊孔国民型中学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