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应避免被误会偏帮国阵
刘镇东冀砂选举竞选至少21天
刊载: Mar 21, 2011 12:33 PM | 更新: Mar 21, 2011 12:36 PM
随着砂拉越议会今天或解散,行动党升旗山区国会议员刘镇东今天指出,第10届砂拉越州选举应该最少拥有21天的竞选期,并强调任何低于21天的竞选期,可被视为选委会欲图助长国阵政府在砂大选胜出的优势。
刘镇东(右图)指出,砂拉越州立法议会今天解散后,选委会接下来便会决定提名及投票日。
“我想要提醒选委会,它有义务确保公平的选举。充足的竞选期对选民来说,是有必要的,这可让选民了解竞选各方所提出的政纲。”
刘镇东指出,反对党及公民社会,尤其是公平与干净选举联盟(BERSIH)已在不同时候提出,砂拉越最少应拥有21天竞选期的看法。
大马首届大选42天竞选期
“大马首次在1959年举行竞选全国大选时,竞选期共有42天,21天仅是首次大选竞选期的一半而已。”
刘镇东认为,砂州除了幅员辽阔,也拥有复杂的地势,反对党竞选期间恐无法承担所需的运筹资源,且政府管制的媒体在报导上偏袒当局,因此选委会须确保各造拥有足够的竞选期,令参选各造都能够接触选民。
“任何低于21天的竞选期,将被视为选委会企图提升国阵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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