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阿都拉或被传召作证
陈广才案择5月10日再过堂
刊载: Mar 31, 2011 4:48 PM | 更新: Mar 31, 2011 4:55 PM
前交通部长陈广才 被控 欺诈案今日在布城地庭过堂,由于辩方要求更多的时间研究文件,因此地庭择定5月10日再度过堂。
陈广才代表律师是王明威、钱继雄及菲杜斯;总检察署的检控队包括祖基菲里、哈斯里以及马诺古鲁。
哈斯里在庭外表示,控方已准备迎接审讯,但是拒绝透露前首相阿都拉是否成为第一位被传召的证人。
不过,王明威却指出,虽然他们还没有获得证人名单,但相信阿都拉将是其中一人。
控方传召约15名证人
另一方面,副检察司祖基菲里在开庭时向地庭法官阿兹哈尼斯表示,控方昨早已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将相关文件交给陈广才的代表律师王明威。
他也表示控方将传召大约15名证人。
王明威表示,辩方需要更多时间研究19份文件,因此向法官要求展延审讯。法官较后择定5月10日再度过堂,以择定审讯的日期。
他也表示,目前辩方还没有决定是否转交高庭审讯。
也是前马华署理总会长的陈广才,是于2月28日被控以3项欺诈前首相阿都拉的罪名。根据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任何犯欺诈者可被罚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否认有罪,且获准以100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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