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州政府申请转移商业庭被驳
石油税诉讼续由民事高庭审理
刊载: Mar 31, 2011 5:27 PM | 更新: Mar 31, 2011 5:28 PM
吉兰丹州政府向国油公司(Petronas)追讨石油税诉讼案将在新的民事高庭开审。
民事高庭今日驳回丹州政府在早前提出,将此案转移至新商业法庭审理的要求。
丹州政府提出上述要求,是因为它当初入禀新商业法庭,但此案现在却在新的民事高庭审理。
法官扎芭丽雅在内庭聆听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丹州政府代表律师是汤米汤姆斯,而塞西尔亚伯拉罕与利斯万星则是国油的辩护律师;来自总检察署的联邦高级律师阿兹查纳瓦威则代表联邦政府。
指两法庭拥有相同权力
利斯万星对媒体说,法官作出上述判决,是因为石油税诉讼案已转移至民事单位准备开审。
询及有关民事高庭及商业法庭的权力,利斯万星说,该两个法庭拥有相同的权力。
他说,国油及联邦政府将提出申请,要求在进入正式审讯前,先从法律论点鉴定一些先决课题。州政府也入禀法庭,以索取相关的文件。
他也说,法庭决定此案在4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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