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参与五一劳动节集会而遭警方逮捕的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当天更在偷窃罪名下遭警方二度逮捕。但是,如今却发现,原来这是警方错把冯京当马凉的乌龙逮捕,因此阿鲁要求全国警察总长依斯迈奥玛就警方的疏忽行为向他公开道歉。

阿鲁说,警方直至本月3日、4日才告诉他真相,并承认这是警方犯下的人为疏失。

身份证号码与嫌犯相同

psm send memorandum to igp bukit aman 05052011 04 阿鲁(右图左)指出,警方声称他与真正偷窃案嫌犯的身份证号码相同,双方差别仅在于后者的旧身份证号码前没有一个“A”字母。

“我的旧身份证号码前有一个‘A’字母,而这名嫌犯则没有。”

警方在5月1日当天,以阿鲁于1995年在吉打亚罗士打涉嫌犯下刑事法典第380(入屋行窃)条文,而将之扣留约20分钟。

阿鲁指出,警方日前才说出,真正的嫌犯是一名巫裔男子。

尽管如此,阿鲁今天仍赴武吉阿曼抗议呈交备忘录给警察总部公关组代表。他也在武吉阿曼大门处,向媒体发表谈话。

 

警方已承认有错并道歉

阿鲁所呈交给全国警察总长的备忘录,由社会主义党及发动五一劳动节集会的五一委员会所联合草拟。

除了要求全国警察总长向他道歉之外,阿鲁也要求取警方取消较早前要他于5月7日时报到的通知信。

阿鲁指出,本月3日或4日,他跟亚罗士打警区负责偷窃案的查案官山苏通过电话交谈后,才知警方犯下疏忽。

“山苏警长向我道歉,还说这是人为疏失。山苏也承诺,把我的名字从通缉名单中撤除。”

五一集会共21人被逮捕

may day march 010511 banner pergi mampus kapitalis 阿鲁于本月1日参加 五一劳动节集会 时连同20名集会者及领袖一同被捕,警方当晚原本已将阿鲁等人释放,惟约在晚上7点以刑事法典第380条文重新逮捕他,罪名是16年前一宗偷窃罪。

根据刑事法典第380(行窃)条文,任何人在建筑物内、帐篷、船舰里偷窃,罪成后可被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重犯者除了监禁及罚款外,也可另施以鞭笞。

其他被捕者是的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财政西华拉惹,以及4名未成年者。

 

谴责警方恶意中伤可鲁

psm send memorandum to igp bukit aman 05052011 03 当时阿鲁怀疑警方故意捏造罪名对付他,因为他在1995年不曾前往吉打州,加上本身是一名加影市议员,曾因涉及集会案件被捕超过30次。

 

两组织在备忘录中指责警方中伤及诬蔑阿鲁,对他的逮捕更是含有恶意及不合逻辑。

两组织认为,阿鲁也是加影市议员,并在包括大马人民之声等数个组织担任要职,警方以偷窃罪行对付阿鲁是一种诬蔑行为。

两组织也质疑,这是警方对阿鲁的一项报复行动,因警方在五一劳动节集会当天逮捕集会者后,阿鲁便代表五一委员会跟警方交涉。

“警方逮捕阿鲁,予人阿鲁可能会窜逃的可能性,这也是在贬低阿鲁的行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