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大马恶劣记录把难民送来
人民之声抨澳洲立人权坏榜样
马来西亚与澳洲前天公布的交换难民做法备受民间的抨击。积极介入人权课题的人民之声今天批评澳洲政府漠视难民福祉,立下恶劣的人权榜样。
“作为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的一员,澳洲政府为没有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的大马和本区域其他国家立下对待难民的坏榜样。”
“澳洲政府不能通过漠视和违反寻求庇护者和难民权益的方式来解决人口贩卖的问题。”
未提供在大马的难民出路
人民之声在今天文告强调,大马在处理难民上,拥有糟糕的记录;而澳洲政府却漠视这样的事实。
该组织也指出,澳洲这项政策并没有提供身处大马的难民任何的出路。
其实是将包袱转嫁给大马
如此一来,它认为,虽然澳洲当局宣称这次协议是马澳“分担重任”,但事实上,却是将包袱转嫁给大马。
在本月7日公布的马澳协议当中,800名“经海路非法”抵达澳洲的难民近期将转移至大马,等待联合国确认难民身份;相反地,澳洲则承诺在未来4年内,每年接收1000名如今在大马境内获得登记的难民。
驻大马的难民署资源有限
人民之声更说明,联合国难民署在大马的办公室资源有限,以致至今仍有“数千名的难民遥遥无期地在等待联合国难民署给他们颁发难民身份”。该署也没有足够的行政能力来保护难民。
“若这项协议在没有任何立法和行政改革,以承认难民地位和提供这个族群保护,则它将导致在大马的难民承受巨大的压力和绝望。”
违反国际公认不推回原则
人民之声也指出,大马至今仍未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的协定书,因此马澳这次的协议是“非法的”。
它也强调,大马并不承认所谓的“难民”,而将他们一概定位为“非法移民”,而大马移民法更让当局有权起诉这些人。
人民之声表明,澳洲这样的做法违反国际法的不推回原则(non-refoulement),即把被拒入境者遣送到让他们面对审讯,或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胁的地方。
它强调,若澳洲希望跟大马“分担重任”则它必须敦促大马政府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的协定书。人民之声也要求大马政府立即签署上述的两个国家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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