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辩方要求的文件不足,法官择定8月10日将前交通部长陈广才被控欺诈内阁案再次过堂,并谕令控方必须在过堂之前,悉数移交辩方所要求的文件,同时择定此案在9月20日至30日期间审讯。

辩方律师王明威指出,辩方向控方索取一共30份文件,但是迄今仅获得17份,并已于4月29日致函予总检察署申请相关文件。

主控官诺丁哈山在庭上表示,控辩双方已取得共识,在8月期间交换文件和再次过堂,双方也同意在9月正式聆讯。

陈广才是在下午2点15分抵达布城地庭,妻子杜潘黎玉兰及女儿陈凯萱也陪同出席。陈广才代表律师包括王明威、钱继雄及菲杜斯;而总检察署代表则是祖基菲里、哈斯里及马诺古鲁。

交通部前部长陈广才是在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下被控3项欺诈前首相阿都拉的罪名,惟他否认有罪,以100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一旦罪成,则将面对最高5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