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家祖纳与三语新闻网络媒体《当今大马》挑战内政部查禁两本漫画集的案件,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审讯。

政府律师声称,内政部是因为漫画书含有“严重的指控”,足以破坏社会秩序而加以查禁。不过祖纳与《当今大马》的代表律师却反驳说,禁令旨在保护政客的形象。

ngo support zunar cartoon pc 260910 zunar 祖纳与《当今大马》是挑战内政部查禁漫画集《霹雳漫画州》(Perak Darul Kartun)以及《一个搞笑马来西亚》(1Funny Malaysia)的决定。

内政部在6月24日宣布,查禁祖纳3本创作,即《霹雳漫画州》、《漫画课题》(Isu dalam kartun)和《一个搞笑马来西亚》。

《一个搞笑马来西亚》是《当今大马》为祖纳出版的漫画集,其中收集了他从2007至2009年在该新闻网站所刊登的系列政治漫画。其他两本漫画则是由祖纳本身成立的出版社 “Sepakat Efektif”自行出版。

高庭之前已经批准两名起诉人所提出的司法审查申请。

漫画极度侮辱国家领袖

政府联邦高级律师诺希山(Noorhisham Ismail)今日陈词时表示,上述漫画集被视为“极度侮辱国家领袖”。

“部长的结论是,漫画的内容含有严重的指控,并且极度侮辱国家领袖包括司法界。”

“漫画本身不会骚扰公共秩序,但是读者却有可能受影响。”

他说,部长认为有关漫画可能挑起对国家领袖、司法界和执法机关的憎恨和不满。

法庭无权挑战部长权力

诺希山表示,此案不应获准进行司法审核,因为法庭没有权力检视或挑战部长判断“有关书籍不利于社会秩序”的权力。

“如果此事完全是部长的主观判断....并且涉及意见与政策,那么法庭不应该检讨有关决定。”

他引述案例说:“显而易见的是,当涉及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课题,法庭不能透过司法审核的方式干预,因为这涉及政策的考量。”

他争辩说,法庭可以定夺在下决定的过程是否正确,但是却不能裁决有关决定是否正确,否则将与制定政策者的身份产生冲突。

他也认为,听审权利并不适用于涉及公共秩序与国家安全的案件。

漫画面市8个月才被禁

无论如何,申请人律师山姆嘉(K Shanmuga)陈词时表示,根据当局发出的禁令,部长查禁有关漫画是因为它们“不利于公共秩序”,而不是“可能不利”。

“值得重提的是,有关漫画集已经面市了将近8个月才被查禁,但是却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该书破坏或威胁社会安宁。”

“既然无法出示部长所仰赖的任何实质报告或在法庭上提呈宣誓书,部长所作出的决定必须被视为是没有良好的理由。”

“这完全是为了保护政治人物的形象与名誉。”

因几页作品讽刺而查禁?

山姆嘉补充,法律阐明部长之决定必须是“合理与恰当”,因此不能够单是因为“说出一些对政治人物及政府不是很好的话”就查禁有关漫画集。

“一位公道的部长会否因为几页冒犯意味的讽刺作品,而觉得公共秩序受到威胁,进而查禁整本漫画?”

针对诺希山辩称部长认为有关漫画集“破坏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当事人祖纳较后受访时,质疑这种说法的正当性。

“你只会失去一些你曾经拥有的东西,但是那些阅读我漫画的人,早已经对政府失去信任。”

法官罗哈娜将在7月14日下判。